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工会组建试行听证制度实践与体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营方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的大量涌现,使各种矛盾和利益显得更加复杂。针对这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冷静思考。近年来,吕巷镇总工会在镇党委、政府和区总工会的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本镇实际,一直致力于推进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其中特别是对三资企业工会的组建更是予以高度的关注,在这些企业的工会组建过程中,“一拖二推三无”的现象比较突出。一拖是拖延建会;二推是指企业行政以“职工无建会请求”为由推脱;而职工由于话语权的缺失又不敢提相关的请求,从而导致建会的语境缺失;三无是对建会的时间无期限,对于不建会无说法,对于建会无决心,根据这种情况,我们依据工会法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的规定,镇总工会决定将听证制度引入到台资企业工会组建之中,而听证制度的本身就是民主集中制最好的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