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第一节 总则1. 为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制订并执行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2. 本规定以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内容,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为目的。3.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单位及监理对主施工单位的管理。4.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违规处罚须书面报请监理,由监理以工作联系单报建设单位或监理批复。所有处罚决定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以罚款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5. 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1) 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2) 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3) 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建设单位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4) 并不影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6. 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法律法规和主合同应承担的有关责任。7. 罚金在500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