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度中小学职称推荐申报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根据新的河北省中小学一级、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出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使我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轨道,以调动我县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以人为本、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二、适用范围及基本条件1、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2、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基本条件按新的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文件见附件)3、截止到申报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任职以来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2)申报一级教师近四年中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的;申报高级教师近五年中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