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J000002015 XJJ0002015 城市设计技术规程Technical urban design regulations(征求意见稿)2015-00-00 发布 2015-00-00 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 市 设 计 规 程Technical urban design regulationsJ000002015XJJ0002015主编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5 年 00 月 0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2目 录1 总
2、则 -42 术语 -63 城市设计的制定 -74 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 -94.1 主要任务 -94.2 主要内容 -94.3 针对不同地域城市的设计要求 -114.4 成果形式 -125 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 -155.1 主要任务 -155.2 主要内容 -155.3 针对新旧城区的设计要求 -175.4 针对城市不同地区的设计要求 -185.5 成果形式 -19本规程用词说明- 24条文说明- 2531 总则1.0.1 为了适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城镇风貌特色、公共空间、景观环境品质的规划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实现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
3、范化和法制化,特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自治区各城市(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设计工作。自治区其他地区的城市设计工作可参考本规程进行。1.0.3 编制城市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上位规划为依据,并与相关系统规划相协调。1.0.4 编制城市设计应当遵守下列原则:1 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城市尺度、界面和色彩,更好的创造人性化的空间环境。2 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与功能相适应的原则,满足城市和地区发展的各种功能要求。3 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地域性原则,充分挖掘和利用新疆地域气候、本土文化和环境资源,突出城市的地域特色。4 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生态优先原
4、则,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保持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5 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经济性原则,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注重土地、资源和能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6 编制城市设计应遵循文化融合原则,注重和谐社会环境的营造和嵌入式社会结构的建立,尊重当地人民的民族传统和生活习俗,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体现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1.0.5 编制城市设计,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国家、自治区和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42 术语2.0.1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2.0.2 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是对总体规划范围内提升城市文化、
5、美学、生态价值和城市魅力所涉及的土地空间要素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布局。其作用是弥补总体规划相关研究内容或深度的不足,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3 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是对城市局部地区或地段内的公共景观、公共活动和空间组织方式进行的控制引导和精细化设计。其作用是落实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要求,弥补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研究内容或深度的不足,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2.0.4 基本内容指编制城市设计时必须进行研究的内容。2.0.5 扩展内容指编制城市设计时可以选择进行研究的内容53 城市设计的制定3.0.1 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其编制范围应为总体规划划定的规划区范围。3.0.
6、2 设区的市和自治区直辖市,在编制分区规划时,如同步编制城市设计,可参照本规程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执行。3.0.3 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其编制范围应为城市重点地区和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的重大项目地区。城市一般地区如需编制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可参考本规程,也可在研究内容和深度上适当简化。3.0.4 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单位与同一层面的法定规划相同。近期具有开发实施意向的城市重点地区或重大项目地区,其详细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也可以经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3.0.5 城市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城市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要求应与同一层面的法
7、定规划相同(境外设计机构应具备在其本国内从事类似项目的法定资质) 。3.0.6 城市设计的编制应和同一层面的法定规划同步推进。经提炼的城市设计核心成果纳入相应法定规划,作为法定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统一报批和组织实施。纳入法定规划的城市设计成果包括规定性和引导性两类设计要求,其中规定性设计要求应作为相关法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组成部分,引导性设计要求作为相关法定规划非强制性内容的组成部分。3.0.7 已编制法定规划的城市或地区,应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建设管理需求,确定是否需要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已编制法定规划的城市或地区,单独编制城市设计的,其城市设计的核心6成果,可纳入同一层面的法
8、定规划,也可作为指导性技术文件,指导下一层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3.0.8 组织编制单位应当组织专家、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城乡规划技术审查机构对编制的规划方案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以评审会形式召开,就所提交的城市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后作出批准、不批准或要求修改的决定,并采用书面评审意见的形式明确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审意见,组织城市设计的调整优化和成果验收工作。评审意见及采纳情况应作为城市设计成果的附件。验收通过的城市设计成果,才能纳入法定规划。3.0.9 在城市设计的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及规划涉及的单位、个人的意见。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应作为城市设计成果的附件。鼓励相关
9、利益主体、市民代表、非营利组织等共同参与城市设计评审会,保证城市设计的科学性。74 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4.1 主要任务4.1.1 主要任务通过梳理城市与自然山水的关系,城市历史人文特色和物质空间环境,提出城市形象定位, 从宏观上研究确定城市空间形态和景观的系统框架,以及识别重点地区。4.2 主要内容4.2.1 总体要求总体规划层面的城市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现状研究、确定总体目标、确定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组织城市开敞空间系统和公共活动系统、确定城市建筑高度分区和天际线控制原则、划定城市重点地区等。4.2.2 现状研究应重点针对城市历史沿革及自然山水特征、城市形态与空间结构、城市整体景
10、观环境、城市重要景观风貌区域与节点、城市公共活动系统等方面进行调查与研究。4.2.3 确定城市总体设计目标根据现状研究并考虑区域协同,确定城市总体设计目标,制定城市空间形态与风貌特色延续和发展的策略和原则。 4.2.4 确定城市总体空间景观格局对城市标志物、景观节点、主要景观轴线、视线通廊、景观风貌特色分区等要素进行组织,建立彰显城市特色的总体空间格局。1 确定城市重要标志物和景观节点的布局、性质和特征。2 分析城市自然山水环境及城市内部地标及景观节点的关系,确定城市主8要景观轴线和景观带。3 组织城市眺望系统,确定城市重要视线通廊。4 结合不同片区在功能和环境上的特点,划定景观风貌特色分区,
11、提出景观风貌特征方面的建设引导要求。4.2.5 确定城市开敞空间系统分析城市现状开敞空间的环境特征,组织开敞空间系统,明确城市主要公园、广场的布局和规模。宜从提升开敞空间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热环境、风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等方面应提出开敞空间的建设控制目标和原则。4.2.6 确定城市公共活动系统分析城市各类公共活动的行为特征、活动类型和分布规律,组织城市公共活动系统,布局市民公共活动场所和慢行系统。在旅游城市可结合城市景点的布局,建立应用多种交通方式的城市旅游观光体系。4.2.7 确定建筑高度分区和天际线控制原则为协调城市总体景观、打造城市景观重点,确定城市天际轮廓线的总体形象与特征,应提出天际线
12、的控制原则和建筑高度分区控制要求。4.2.8 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应根据城市现状重要特色资源和发展要求,划定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位置和范围,明确其环境景观特征和总体控制原则,为下一层次的城市设计提供研究基础。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的划定应重点关注具有良好的自然、人文资源区域,集中展现城市风貌特色的区域,以及对城市空间品质具有重大影响的区域。4.2.9 保护城市自然环境研究城市周边和内部自然资源,梳理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提出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协调控制基本原则,并对城市的水体、山体、生态绿廊提出保护、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及控制要求。4.2.10 保护城市历史文脉9分析城市历史沿革,针对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
13、传统风貌保护区,宜分析并提炼其景观特征,提出对其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控制基本原则。 4.3 针对不同地域城市的设计要求4.3.1 编制自治区不同地域的城市设计应符合地方干旱或寒冷气候特点,满足节能舒适要求。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条件,挖掘地域文化内涵,把握真正有别于其他地域的特点,尽可能使用地方材料和树种,突出地域特色,构建与自然山体、河流等自然地理条件相协调的城市空间。4.3.2 作为自治区唯一的大城市,乌鲁木齐的城市设计应发扬多元文化特色,体现地方城市风貌的特点,优化城市环境,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建设现代化的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打造全疆引领之地、首善之城。4.3.3 天山北坡地区的城市其城市设计应统
14、筹推进天山风光文化长廊为目标,尊重自然生态背景和城市历史文化,突出“山、水、田、城”四个方面,形成“背倚天山、绿洲之上、城田相依的绿洲城市”和“丝路古站、商旅繁荣的商贸城市”等具有多元一体文化内涵的城市景观。4.3.4 天山南坡地区的城市其城市设计应依山就水,注重自然景观建设;引绿入城,加强开敞空间设计;延续历史,保护城市传统肌理;繁荣文化,以龟兹文化和大漠生态特种旅游基地为基石,彰显地方特色气质,建设紧凑城市,城市建筑、景观设计风格、植物栽植应符合地域特点的丝路文化名城。4.3.5 南疆三地州的城市其城市设计应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积极治理沙漠,为城市树立生态屏障,合理利用现有水资源,尊重多民族历史文化,保护民族特色建筑,把具有民族地域的特色元素融入到城市建设中,推进嵌入式社区的建设,同时应统筹丝路南道-帕米尔高原旅游长廊,积极挖掘地域文化与自然资源,建设特色文化旅游城市。4.3.6 北疆北部地区的城市其城市设计应保障近郊生态绿地建设,积极添绿,整治对原有城市的负面影响,拓展冬季旅游,推动国际合作交流,统筹建设阿勒泰千里旅游画廊。着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特色突出、美丽彰显的特色城市和小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