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审核表姓 名 性 别身份证号 个人编号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参加工作时间 解除劳动关系时间参保缴费情况 未参保;已参保缴费 (附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 缴费明细)申请补费起始时间补费依据补费审核意见根据提供的补费依据,经认定,符合 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规定,自_年_月起至_年_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年 月 日 劳动关系认定情况经认定,_在_年_月通过正式招工进入_工作,属 国有企 业职工、 大集体 职工、其它性质职工:_(请填写),至_ 年_月,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公章)年 月 日 跨省转移接续办理情况(本栏仅在补费人员办理跨省转移时填写)根据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定情况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同意 为其办理跨省转移接 续手续。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年 月 日 本表一式四份,劳动保障监察部 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办理跨省转移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