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 实 施 意 见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实施范围 1、本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适用于由我区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二、岗位类别设置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