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中队长(副科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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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中 共 南 京 市 江 宁 区 委 城 市 管 理 局 工 作 委 员 会江宁城管工委字 2015第 16 号关于对 江宁区城市管理局科级职位竞聘(述职)上岗实施方案 公示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加强江宁区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队伍力量,激发干部开拓进取的精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 江宁区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办法(江宁组发2009 139 号)、 关于核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级领导职数使用计划的复函(江宁编办2015 33号)、 关于同意江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级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复函(江宁人

2、社政字201579 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江宁区城市管理局科级职位实行竞聘(述职)上岗,现将江宁区城市管理局科级职位竞聘(述职)上岗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 年 7 月 9 日2015 年 7 月 15 日2特此公示。监督电话:孙千福 86180805(办电)、18168090999(手机)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城市管理局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二一五年七月九日3江宁区城市管理局科级职位竞聘(述职)上岗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江宁区城市管理局中层干部队伍力量,激发干部开拓进取的精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 江

3、宁区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办法(江宁组发2009 139 号)、 关于核 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级领导职数使用计划的复函(江宁编办201533 号)、 关于同意江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级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复函(江宁人社政字 201579 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 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江宁区城市管理局科级职位实行竞聘(述职)上岗。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通过竞聘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用人机制,推进城管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4、二、基本原则:1符合党的干部任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此次竞聘(述职)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更好地完成干部选拔工作,特成立江宁区城市管理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领导小组:组 长:许文林、郭宇飞副组长:张 皞、姜言海、徐文成、穆明忠、孙千福、赵伟勇、王 飞、张付廷4成 员:陈为华、祝 峰、朱勤飞、李 政、李英隽、徐 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聘(述职)上岗的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组织 考察等工作,由孙千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四、竞聘(述职)职位:本次实行竞聘(述职)上岗的职

5、位共计 34 个,分别是:1、事业正科级职位 15 个:其中副大队长 2 个、副政委 1 个、科长 1 个、中队长 11 个;2、事业副科级职位 15 个:其中副科长 2 个、副中队长 13 个;3、企业副科级职位 4 个:其中副指导员 3 个、东山清管所副所长 1 个。五、竞聘条件:参加竞聘(述职)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分别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正科级职位(管理岗七级职员):1述职职位 13 个,报名条件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近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现任城管局中层正职;(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

6、竞争职位 2 个,报名条件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近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现任城管局中层副职满 2 年;或现聘管理岗八级职员岗位满 3 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或现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 1 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 2 年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现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满 5 年以上;5(3)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69 年 11 月 26 日以后出生);(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二)副科级职位(管理岗八级职员):事业编制:1述职职位 9 个,报名条件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7、群众认可度高,近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现任城管局中层副职;(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竞争职位 4-6 个, 报名条件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近三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执法大队事业编制,现任城管局片长级职务满 1 年;或局管后备干部;或现聘管理岗九级职员岗位满 3 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现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满 2 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 3年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三级岗位满 5 年以上;(3)年龄在 42 周岁以下(1972 年 11 月 26 日以后出生);(4)具有大专

8、及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企业编制:企业副科级职位 4 个(东山中队副指导员、违建管控中队副指导员、渣土管控中队副指导员、清管所副所长),报名条件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6(2)执法大队企业编制(签劳动合同人员),并任城管局或执法大队片长级职务满 1 年或局管后备干部;(3)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69 年 11 月 26 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 年;(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聘任: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近二年度中有考核不称职的

9、。六、政策规定:1参加竞聘(述职)上岗的对象必须在城管局工作满 3 年以上(军转干部到单位满 1 年以上)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企业编制)。2事业编制人员竞聘(述职)上岗后,待遇按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规定执行。3年龄及任职年限按 2014 年 11 月 26 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定”方案发文时间)计算。4凡参加竞聘(述职)的人员,须服从组织的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任。七、选拔程序:(一)动员部署(2015 年 7 月 16 日)。召开动员大会,公布竞聘(述职)上岗实施方案,说明竞聘(述职)上岗的目的、意义,竞聘(述职)的方式、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及竞聘(述职)

10、上岗的范围、程序、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15 年 7 月 16 日2015 年 7 月 23 日)。参加竞聘(述职)上岗的人员,对照任职条件范围自愿报名,同时符合正副职条件的人员可以兼报。报名人员应填写江宁区城管局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登记7表或江宁区城管局现任科级人员聘任报名表(一式 2 份)于 2015 年 7月 20 日 17:00 前交至区城管局干部 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 510室),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定后确定参加竞聘、述职上岗的人员名单,并于 2015 年

11、 7 月 21 日公布名单,公示期 3 天。(三)竞岗人员1竞岗演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竞聘的职位;本人工作经历、竞职优势及任职打算等。竞岗演讲限时 5 分钟。事业竞聘人员由区城管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派人组成的评委组及群众代表(参加竞岗人员不得作为群众代表)根据演讲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评委组占 60%,群众代表占 40%),所得分数按 50%计入总分。企业竞聘人员由区城管局领导班子组成的评委组及群众代表(参加竞岗人员不得作为群众代表)根据演讲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评委组占 60%,群众代表占 40%),所得分数按 50%计入总分。2民主测评

12、。竞岗(述职)演讲后,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现局管干部、片长、路长代表、群众代表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不能少于应到人员的 80%以上)。测评人员根据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测评采取百分制,所得分数以 50%计入总 分。3组织考察。竞岗人员民主测评成绩的 50%及竞岗演讲成绩的 50%计入总成绩,正科岗位按照 1: 2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副科岗位按照 1:1.5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由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4讨论决定。根据竞岗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13、工作需要等情况,由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8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四)述职人员1述职演讲。符合述职的人员,在测评前进行述职,述职者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进行,主要内容包括:述职的职位,本人工作经历、任职优势及任职打算等,述职限时 5 分钟。2民主测评。述职后,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现局管干部、片长、路长代表、群众代表对竞岗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不能少于应到人员的 80%以上)。测评人员根据述职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测评采取百分制,测评分 80 分及以上的为合格。3组织考察。述

14、职人员民主测评成绩达到 80 分(含 80 分)以上的进入组织考察人选;由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4讨论决定。根据述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工作需要等情况,由区城管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进行综合评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五)任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 7 天。(六)任用。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注:以上工作分批进行,首先进行正科级竞争上岗工作,完成正科竞争工作后再组织副科级竞争上岗工作,具体程序安排由局干部竞聘(述职)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八、

15、纪律要求:1竞聘(述职)上岗方案一经公布,不得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更改;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影响公平竞聘的事项,当事人可自行申请回避,领导小组发现有应当回避的人员,必须要求回避;93工作中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得造谣诽谤中伤他人,不得请客送礼拉票,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发表不利于竞聘上岗的言论;4对在竞聘(述职)上岗中有上述行为的,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参加竞岗的一律取消竞岗资格,其他人员给予待岗,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附件:1、群众代表人选产生办法2、江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3、江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任科级人员聘任报名表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城市管理局工作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2015 年 7 月 9 日10附件 1:群众代表人选产生办法一、产生条件:1、执法大队事业编制,工作满两年以上;2、2014 年度事业考核优秀人员;3、参加竞聘人员不得作为群众代表;二、产生办法:1、将未参加竞聘的 2014 年度事业考核优秀人员进行随机编号,并在局网站进行公示;2、群众代表在竞聘演讲前产生;3、竞聘演讲前,进行现场抽取十个编号,当场公布编号并确定 10名群众代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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