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2010 年统计年报)江 苏 省 统 计 局 制 定2010 年 10 月SRRRRR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1 目 录一、总说明(2)二、报表目录(2)三、调查表式(3)四、填报说明及指标解(8)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2 一、总 说 明(一)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全省人口发展变化情况, 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可靠依据,特制定本年度统计报表制度。(二)本报表制度统计的内容包括:总人口、人口自然变动、流动人口、城乡人口等情况。(三)本报表制度的统计的范围:各县(市、区)内的所有乡、镇、街道以及场矿、企业、农场等政企合一单位。(四)本报表制度的
2、人口统计口径:户籍人口。(五)本报表制度的数据来源:公安部门的户籍资料、暂住人口资料和村(居)委会流动人口资料。(六)上报要求:上报内容:一是综合表数据,二是基层表数据。上报时间:2011 年 1 月 31 日前报省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处。(七)本报表制度由江苏省统计局负责解释。二、报 表 目 录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 别 综 合 范 围 报送单位 报送方法及日期 页码(一)综合年报SR301 表 年末总人口 年报各县(市、区)内的所有乡、镇、街道以及场矿企业农场等政企合一单位各省辖市统计局电子邮件1 月 31 日前 3SR302 表 人口自然变动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4SR303 表 城
3、乡人口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5(二)基层报表SR101 表 户籍人口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6SR102 表 流动人口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7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3 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年 末 总 人 口表 号: S R 3 0 1 表制定机关:江 苏 省 统 计 局文 号:苏统2010 98 号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184 号有效期至:2011 年 6 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10 年 计量单位:户,人总 人 口地 区 别 总 户 数合 计 男 女性 别 比甲 1 2 3 4 5总 计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1 年 月 日注:地区别列至县
4、级。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4 人 口 自 然 变 动表 号: S R 3 0 2 表制定机关:江 苏 省 统 计 局文 号:苏统2010 98 号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184 号有效期至:2011 年 6 月 综合机关名称: 2010 年 计量单位:人,出 生 人 口 死 亡 人 口 自然增长人口地区别合计 男 女出生率合计 男 女死亡率合计 男 女自然增长率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总 计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1 年 月 日注:地区别列至县级。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5 城 乡 人 口 表 号: S R 3 0 3 表制定机关:江 苏
5、 省 统 计 局文 号:苏统2010 98 号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184 号有效期至:2011 年 6 月综合机关名称: 2010 年 计量单位:人,% 城 镇 人 口地 区 别合 计 城区人口 镇区人口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比重甲 1 2 3 4 5总 计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1 年 月 日注:地区别列至县级。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6 (二)基层年报表户 籍 人 口 情 况表 号: S R 1 0 1 表制定机关:江 苏 省 统 计 局文 号:苏统2010 98 号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184 号有效期至:2011 年 6 月 2010 年 填报单位:_县(
6、市、区)_乡(镇、街道) 计量单位:人总 人 口 出 生 人 口 死 亡 人 口村(居)委会 地区码 户数合计 男 女 合计 男 女 合计 男 女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1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7 流 动 人 口 情 况表 号: S R 1 0 2 表制定机关:江 苏 省 统 计 局文
7、 号:苏统2010 98 号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 184 号有效期至:2011 年 6 月2010 年填报单位:_县(市、区)_乡(镇、街道) 计量单位:人外 来 人 口 外 出 人 口外 来 半 年 及 以 上 外 出 半 年 及 以 上村(居)委会地区码本市 其他县(市、区)本省 其他市 外省本市 其他县 (市、区)本省 其他市 省外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1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8、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8 四、指 标 解 释总户数:年末本地区范围内的户数。包括家庭户(含未落常住户口的户)和集体户。总人口:年末本地区范围内的户籍人口总数。指有常住户口和未落常住户口的人,以及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有常住户口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统计;未落常住户口的由现住地统计。被注销户口的在押犯、劳改、劳教人员由看守所、劳改、劳教等单位统计,并送当地公安机关汇总上报。总人口中不包括现役军人。出生人口:是指本日历年度内本地区的全部活产婴儿人数。指出生后有生命现象的婴儿(含随即死亡的)和往年出生
9、且其“出生”指标未统计过的小孩。已落常住户口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统计;未落常住户口的,由现住地统计。死亡人口:是指本日历年度内本地区的全部死亡人口总数。指正常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包括出生后有生命现象随即死亡的婴儿。有常住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统计;未落常住户口的由死亡地统计。外来人口: 指 2010 年 12 月 31 日晚住本村(居)委会,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所有人。其中:外来半年及以上: 指调查时点住本村(居)委会, 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本市其他县(市、区):指 12 月 31 日晚住本村(居)委会, 户口登记地在本地级市内的其他县(市、区),且离
10、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本省其他市:指 12 月 31 日晚住本村(居)委会,户口登记地在本省其他地级市, 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外省: 指 12 月 31 日晚住本村(居)委会, 户口登记地在本省以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外出人口:指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 12 月 31 日晚居住在外乡(镇、街道)的所有人。包括原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 ,现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其中:外出半年及以上:指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 12 月 31 日晚居住在外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本市其他县(市、区):指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且现居住在本地级市内的其他县(市、区) 。本省其他市:指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 且现居住在本省其他地级市。省外: 指户口登记地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及以上, 且现居住在本省以外的地方。城区、镇区和乡村口径,根据国家统计局 2008 年下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在统计上贯彻城乡划分江苏省人口统计报表制度 9 规定的若干事项的通知(国统字(2008)177 号)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