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 西 成 新 农 场 2017 年 统 筹 整 合 资 金 推 进 高标 准 农 田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监 理招 标 文 件【合同编号:JXCXNC2017GBZNTJS/SGJL01】招 标 人:江西成新农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1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8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33第五章 监理工作量清单 .3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第七章 监理工程情况说明 .651第一章 招标
2、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西成新农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标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江西成新农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不足 3 家,不满足开标要求,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建设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成新农场。1.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金额约 34.5 万元。1.3 计划工期: 约 117 日历天。1.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监理为本次
3、招标施工标段及后期施工项目的监理服务。1.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监理标。1.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3.监理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3)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应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5)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
4、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下同)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8)其他要求:(2)至(6)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请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起至2017 年 11 月 10 日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文;并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的
5、接收账户(账户名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91902454810206、开户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站前西路支行) ,须从基本账户汇出;汇出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要求汇出或标注不清,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资料费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10 日(含当日) ,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售价为 4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 日 9:30 时 ,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6、理。5.3 监理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6.有关说明6.1 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6.2 本次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10 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 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高标准农田或农田开发工程(土地治理、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南昌
7、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西成新农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成新农场联 系 人:应工电 话:0791-83715537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555 号特康科技园 5 号楼 3 楼联 系 人:肖女士3电 话:0791-88297760网 址: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1 招 标 人招标人:江西成新农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成新农场联系人:应工电话:0791-837155371.1.2 招
8、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山湖区高新大道 555 号特康科技园 5 号楼三楼联系人:肖女士电话:0791-882977601.1.3 质量监督机构1.1.4 工程名称 江西成新农场 2017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5 工程地点 南昌市新建区成新农场1.1.6 工程建设范围 本工程施工监理1.2 监理任务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1.3 监理服务期 约 1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12 月 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3 月 31 日;1.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1.5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
9、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接收帐户:户名: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791901242283858(行号:313421080806)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备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出;2、汇出时请注明“成新高标准农田监理”字样;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帐情况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6:30 时,在此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西省南昌公共
10、资源交易中心 5 楼保证金窗口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原则上交易中心开标当日不予办理该项业务,窗口联系电话:0791-83987350) ,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到帐情况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已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如参与投标,无需再次汇入投标保证金,之前5汇入的投标保证金仍然有效。3.5 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3.6.1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4.2 投标截止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01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01 日 9 时 30 分
11、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4.1 履约担保 无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的材料:(1)本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资格审查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本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第七条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该部分评审原件的不予相应计分;(3)投标保证金进帐材料。原件递交封装要求:上述所有材料(被查验人居民身份证除外)投标人均应封装在档案袋内,并在封面处标注清楚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原件清单列表(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要求封装影响评审或现场查验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2 投标人代表
12、出席开标会与开标现场查验内容要求:(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与查验:签到要求:接受现场查验的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须手持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现场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保证金查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进帐材料或未按要求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8.3 中标人须支付费用(1)投标人须支
13、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为 5175 元整: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招标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2)投标人须支付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工程交易机构交纳其规定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需缴纳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到单价中,不单独列项。61. 总则1.1 工程概况1.1.1 招标人(委托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质量监督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
14、附表。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工程建设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监理任务监理任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5.1 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1.5.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 为本标段提
15、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属同一集团公司的;(8) 被责令停业的;(9)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6 注意事项7(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 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联合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3)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1.7 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8 语言与
16、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信函等均使用汉语文字,计量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 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条款及格式;(5) 技术条款;(6) 招标图纸(另册) ;(7)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2.2 款、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定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
17、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8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指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文件)将在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已收
18、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 1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3. 投标文件的编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3.1.1 商务部分(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投标保证金(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授权委托书(5) 监理工作量报价表(6) 拟投入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7) 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履历表(8)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及驻场时间承诺(9) 拟投入本工程的检测及办公设备表3.1.2 资格备查资料(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近年完成类似工作一览表(3) 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工作一览表(4) 近年财务状况表(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辅助材料3.1.3 监理大纲(若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时须编制)(1) 监理范围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