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9年经济法学形考1案例讨论 案情介绍甲、 乙、 丙、 丁、 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公司拟不设董事会, 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 不设监事会, 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 效益显著, 经股东会决议, 决定增资扩股, 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 C公司。请思考以下几个问题:1 请描述我国公司法 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2 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 的规定?为什么?3公司法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答案: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因股东只有一人, 所以不设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 可以设 1 名执行董事, 不设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3-13 名.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 其成员不得少于 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