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晋江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依据水法、 防洪法、气象法、 福建省防洪条例、 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和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统一领导 、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原则。(二)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 原则。(三)坚持“以人为本、以防 为主、防抗结合” 原则。(四)坚持“行政首长负责 制,分级分部门负责” 原则。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
2、处置。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市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 ),负责领导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 办” ),挂靠在市水利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防汛抗旱指挥组,2各部门(单位)成立防汛领导组,工程管理单位成立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机构。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级政府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组)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二)市防指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73311 部队副
3、参谋长。成员:市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旅游局、气象局、经济开发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销社、电力公司、晋江机场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有关领导。(三) 组织机构职责1、市防指职责(1)统一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2)在市政府和省、泉州市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3(3)组织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防汛指挥组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
4、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4)下达抗洪抢险、中小型水库和重要水闸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6)组织气象、水利、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2、市防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市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市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3)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
5、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4)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1)市人武部:根据市防指的要求,组织协调驻晋部队和4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2)市发改局: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及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3)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期
6、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5)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市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6)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市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中5央、省、泉州市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
7、使用。(7)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晋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8)市住建局、市政园林局:组织、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制定城市防洪规划,加强城市的防洪管理。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市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市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
8、必要时协调关闭高速公路。协调、指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10)市农业局:指导“三农” (农业、农村、 农民)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全市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编制晋江市渔业防台风工6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海上渔船回港、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工作,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市防指。负责做好避风港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
9、负责提出“三农” 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11)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置,督促所属水管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新安水库管理处按照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水库调度,按照防汛指挥机构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晋东堤防、安平桥闸管理处做好防汛工程巡查和维护,密切注视气象及流域内水、雨情变化,制定科学的防洪调度方案,组织防汛应急小组做好工程抢险准备。(12)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
10、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13)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持证非煤矿山企业、持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4)市广电局: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洪防7台风宣传工作,实时滚动播发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紧急通知;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汇编和保存工作。(15)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旅游行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指导旅行社、旅游饭店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景区(点)的防洪防台风安全知识宣
11、传、隐患排查和适时关闭等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旅游团队人员及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职工人身安全。(16)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指等相关单位。及时发布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媒体传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信息。(17)晋江电信分公司及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协调应急通信设备,做好汛期网络和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省、市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和全市防汛抗台风工作的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信畅通。(18)市
12、电力公司: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市党政、军事设施、防汛、抢险救灾等重要部门的工8作用电。及时调度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19)晋江机场公司:做好机场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20)晋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根据市防指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21)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市防办的联络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和预警信息气象、水利、海洋渔业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委、市
13、政府和市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市防指有关部门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及时向驻晋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有关部门通报自然灾害信息。(二)预案准备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修订完善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三) 预防行动9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在汛前组织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除对辖区内防洪挡潮、排涝工程设施、水雨情测报设施、通讯预警设施、防洪河段、各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修复等进行逐项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外,还要针对薄弱环节,如沿海渔业防台风、城市防洪排涝、危险区域人
14、员安全转移、在建涉河工程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等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检查结果要登记在册。同时要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汛期,防汛、气象、海洋渔业等部门实行 24 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市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五、防洪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级别按洪水和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四级。1、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级响应:(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黄色预
15、警,且暴雨可能对我市造成灾害。(2)发生一般洪水。10(3)中小型水库出现险情。2、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级响应。(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大灾害。(2)发生较大洪水。(3)中小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2、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级响应。(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较严重灾害。(2)市域发生大洪水。(3)小型水库发生垮坝。2、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防洪级响应。(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市造成严重灾害。(2)市域发生特大洪水。(3)中型水库发生垮坝。(二)防洪响应行动1、级防洪响应行动(1)市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2)市防办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