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根据 穗建市政20181270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现对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6685609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679759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管电话:020-28866210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四、项目概况:建设范
2、围为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路段,该路段位于城市主干路,全长约 3.5km,红线宽度 50-60m,设计速度 60km/h,包含 3 座桥梁和 2 座下穿式车行隧道,其中桥梁总长度约 468 米,桥梁最大单跨为 43 米。主线为双向 6 车道。建设主要内容为车行系统路面的升级改造、隧道立面挂板整饰;慢行系统的提升;景观风貌方面,主要打造四个桥下空间、一个退缩空间以、户外广告标志牌的整治及沿线围墙整治;照明方面,在未有腰灯路段增设腰灯,增设 2 座人行地道系统及 1 座天桥的照明设施;增设 4 个桥下空间 1 个退缩空间的景观性照明,其中,新港东路立交照明由照明中心实施;在阅江路桥下空间、水博
3、苑退缩空间设置一杆多用智慧灯杆;交通方面,主要进行全路段标志牌的整合以及交通黑点的整治。涉及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综合工程,总投资估算为 6799.88 万元。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 (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二)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按照招标文件所载明的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和施工,建设项目概算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1.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 )等勘察工作。2.设
4、计部分2.1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审定的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等。22 设计其他服务(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2.3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3.施工部分3.1 施工内容包括:车行系统路面的升级改造、隧道立面挂板整饰;慢行系统的提升;景观风貌方面,主要打造四个桥下空间、一个退缩空间以、户
5、外广告标志牌的整治及沿线围墙整治;照明方面,在未有腰灯路段增设腰灯,增设 2 座人行地道系统及 1 座天桥的照明设施;增设 4 个桥下空间 1 个退缩空间的景观性照明,其中,新港东路立交照明由照明中心实施;在阅江路桥下空间、水博苑退缩空间设置一杆多用智慧灯杆;交通方面,主要进行全路段标志牌的整合以及交通黑点的整治等。现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同标段招标,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3.2 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3.3 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
6、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3.4 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3.5 负责本项目设计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将投标经济补偿金额支付给被补偿单位。3.6 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3.7 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三)本
7、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918.78 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 53.96 万元,工程设计费 267.73 万元,建安工程费 5597.09 万元) 。(四)项目编号:JG2018-5884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 2018 年 9 月 2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
8、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 年 10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10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7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4、开标时间:2018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2F)(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招标
9、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 、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
10、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担保 3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4、招标文件费:每份 500 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4.1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4.2
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4.3 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说明: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执行。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5、
1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
13、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为同一人;7、业绩要求:7.1 施工业绩要求(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在 3500 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
14、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不提供的不评审。当提交的上传件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9.1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
15、由四家单位(即两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9.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 2 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9.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
16、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信息档案)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2)资格审查文件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
17、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 10 项的诚信档案取自企业库内的信息) 。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十、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报名不足 3 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 3 人
18、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十一、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方案经济补偿金共 2.5 万元,支付方案如下:本项目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资格审查、设计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施工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下同)且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名前5 名的投标人和中标单位进行补偿,其中第 15 名补偿标准如下:设计部分技术评审得分排序第 1名第 2名第 3
19、名第 4名第 5名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0.8 0.6 0.5 0.3 0.3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 8 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十三、其他事项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2、项目以经批
20、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3、前期服务机构:无。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异议受理电话: 020-8668560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 15 号之一 6 楼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
21、p:/)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 1 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招 标 人: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8 年 9 月 21 日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9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申请人声明广
22、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科韵路(琶洲大桥-仑头收费站)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
23、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
24、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10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
25、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九、与本公司(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