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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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12012 年司法考试三国法讲义 国际公法概说国际公法考点、理论体系国际公法部分近年在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在 12 分左右(2006 年 13 分;2007 年、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均为 12 分,2011 年 11 分) 。第一部分 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一、国际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1、国际法的立法方式国际法主体协议制定2、国际法的执法方式不存在统一的强制执行机关【考点例题】下列关于国际法的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A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B国际法的制定者主要

2、是国家C国际法主要由国际法院执行庭负责执行 D国际法绝对高于每一个主权国家的国内法3、国际法的渊源条约 独立的渊源 国际习惯: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 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国际法渊源 国际组织的决议 及辅助资料 辅助资料 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 重点难点:条约与国际习惯的区别【考点例题】国际人道法中的区分对象原则(区分军事与非军事目标,区分战斗员与平民)是一项已经确立的国际习惯法原则,也体现在1977 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中。甲乙丙三国中,甲国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乙国不是,丙国曾是该议定书的缔约国,后退出该议定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原理和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

3、007 年卷一多选 77) A该原则对甲国具有法律拘束力,但对乙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B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议定书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C丙国退出该议定书后,该原则对丙国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D该原则对于甲乙丙三国都具有法律拘束力 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重点 1:条约在国内的适用方式纳入、转化、混合 重点 2: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问题 1:中国国内法院能否援引联合国国际货物合同公约判决案件?问题 2:中国限制某些稀有金属出口的做法在 WTO 被判败诉问题的本质是什么?1中国宪法就此未作统一规定2民商事领域,条约优先于国内法,但保留的条款除外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3民商事以外的领域的条约如何适用,

4、个案处理4某些条约和国内法并行适用(如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5WTO 规则原则上不能在中国直接适用 二、国际法的主要基本原则主权平等原则: 对内最高、对外独立 、自保;属于国家的自然权利不干涉内政原则:本质属于国内管辖、 不违反所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主要的基本原则 禁止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原则:例外(自卫、安理会决议)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2三、国际法的主体(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二)国家国际法的基本主体1、国家的构成要素领土、居民、政权组织、主权2、国家的四种管辖权(属地、属人、保护、普遍性管辖权:冲

5、突时属地管辖权优先)重点:各国围绕特定事件或个人是否会产生管辖权的争夺?如何协调?案例:评价缅甸军人擅入中国境内枪杀中国国民事件。【例题】下列关于国家管辖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实践中,许多国家既可以基于行为发生于境内也可以基于行为结果发生于境内而行使属地管辖权B除国际法另有规定,一般属地管辖权相对于其它类型的管辖权具有优越性C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只能针对本国自然人D保护性管辖权的实现通常依赖于作为管辖对象的外国人进入本国境内或将其引渡至境内3、国家主权豁免与放弃问题问题:中国和韩国在二战期间的受害人为什么不在国内起诉日本政府?中国立场:绝对豁免主义 4、国际法上的承认明示承认 如正式通知、照会、

6、声明或在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文件中进行表述。承认的方式默示承认包括:接受对方派遣的使领馆;缔结双边的政治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不构成默示承认的情形: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 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机构;某些级别的官员接触。产生原因 基于新国家的出现:合并、分离、分立、独立等。对新国家的承认 法律后果为建立正式外交及领事关系奠定基础;双方可以缔结各方面条约或协定;承认国尊重新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尊重其立法、行政、司法和豁免权,产生原因 因社会革命或政变而产生新政府。对新政府的承认 法律后果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承认者必须尊重新政府拥有的作为国

7、家合法代表的一切资格和权利,包括在位于国内外国家财产上的权利,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中的代表权等。承认的性质:法律上的承认、事实上的承认(与新国家仅在某些范围内交往)【例题】(2005 年卷一第 78 题多选)略,国际法上的承认甲国结束了长期内战,南甲从甲国分离建立了新的国家,依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国采取“公投”的方式,决定了南甲的建立,并带来了领土的变更,这是合法的 B甲国随即和南甲建立了正式外交及领事关系,构成了国际法上对新国家的明示承认C乙国正式投票支持南甲加入“非盟” ,构成了国际法上对新国家的明示承认D明示承认是法律承认,默示承认是事实承认,但无论哪一种承认都不

8、改变南甲作为一个新国家的性质5、 国际法上的继承国家继承基于领土的变更:合并、分离、分立、独立、部分领土转移等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3应当继承:边界等条约(三)国际组织国际法的派生主体1、联合国(主要机关: 大会、安理会 、国际法院、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秘书处) (1)联合国主要机关图示大会 (非立法机构,平权加多数同意)2、联合国大会及安理会的表决制度问题: 2011-10-4,2012-2-4, 联合国安理会 两次就叙利亚问题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均被中俄否决(1)实行一国一票制;(2)一般问题采用简单多数通过,重要

9、问题采用 2/3 多数通过,实践中也采用协商一致的方式;(3)对于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会员国具有拘束力,对于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1联合国大会表决制度上述“重要问题”包括: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选举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权利或开除会籍;实施托管问题;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会费的分摊。(1)程序性事项 9 个同意票即可通过。(2)非程序性事项“大国一致原则”:同意票必须达到 9 票;不得有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影响决议的通过。2安理会表决制度(3)双重否决权 决定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10、;对非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五大国拥有否决权。3、联合国的专门机构特点和性质国家继承条约继承:约定 无约定 不应继承:人身性条约和政治性条约财产继承 不动产:随领土一并继承动产:领土实际生存原则档案继承:协议 无协议,领土实际生存原则债务继承非条约继承 合并:全部转属继承分离、分立:协议 如无协议,公平地按比例独立: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国家债务、地方化债务,不包括地方、私人债务和恶债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构;9 票+大国一致原则)经社理事会(54,每 3 年一任,可以连任,简多)下有协议的 19个专门机构托管理事会(成立时 11 块托管领土,先都已经独立或自治,名存实

11、亡)国际法院(15,大会和安理会分别选举,均多数获任,任期 9 年,可连选连任)秘书处(秘书长由安理会推荐,大会简多通过,任期 5 年,可连选连任)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4特点:政府间的、成员具有普遍性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属于调整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专门领域问题的国际组织,不包括一般政治性、军事性的国际组织。性质:独立的国际法主体4、非政府国际组织(跨国、非政治、非营利、志愿性)经社理事会给予一些非政府国际组织某种咨商地位:(1)普遍咨商地位;(2)特殊咨商地位;(3)注册咨商地位四、国际法律责任问题:1、湄公河惨案中

12、泰国是否承担责任? 2、日本将高放射性的核废水排放入海的责任国家机关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可归因于国家 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行为)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前提是该叛乱团体成功组建新国家、新政府)构成 一般表现形式国家行为违反国际法上的义务违反国际义务 消极不作为往往导致国家的间接责任自愿同意国际 排除不当性的理由 对抗与自卫法律 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责任 危难或紧急状态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传统责任形式: 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外空探索:国家责任制(发射国家承担责任)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赔偿责任 核能利用:双重责任制(营

13、运商、国家)新发展 其他:经营者承担有限赔偿责任国际刑事责任:个人(无争议) ,国家国际刑事责任(有争议)第二部分 国际法上的空间一、领土1. 领土的范围领陆、领水、领空及其底土;2领土主权领土所有权和领土管辖权3领土主权的限制:一般限制(无害通过、外交及领事特权与豁免、使用领土顾及邻国的正当利益等)及特殊限制(共管、租借等)【例题】奥尔菲油田跨越甲乙两国边界,分别位于甲乙两国的底土中。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成员国,且它们之间没有相关的协议。根据有关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油田归属与开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 34)A该油田属于甲乙两国的共有物,其中任何一国无权单独进行勘探和开采

14、 B该油田位于甲乙两国各自底土中的部分分属甲国、乙国各自所有 C该油田的开发应在联合国托管理事会监督下进行 D无论哪一方对该油田进行开发,都必须与另一方分享所获的油气收益 【答案】B4.界河:可通航的河流以主航道或河道中心线为界分属沿岸国,使用界水时不得损害邻国的利益5. 多国河流(只对沿岸国开放,分段属沿岸国)与国际河流(依条约对所有国家开放)多国河流的之航行、管理、使用通常由沿岸国协商解决,沿岸国不得损害他国利益【例题】(2007-1-74,多选)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的区别二、领土取得的规则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5案例

15、:1、黄岩岛(南海)纠纷; 2、钓鱼岛纠纷; 3、新加坡围海造田(1)先占(无主地、有效占领)合法(2)时效(非法)传统方式 (3)添附(合法)(4)征服(非法)领土的取得方式 (5)割让(基于平等条约的割让方为合法) 现代方式 (1)殖民地独立(2)公民投票【例题】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 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2001 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 。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

16、007 年卷一第 30 题,单选)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 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 C上述 18 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乙国 D甲国的承认,使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项要件 ( C)三、南极、北极地区法律地位案例:中国在南极的考察站长城、中山、昆仑冻结领土、和平利用、科考自由及合作、公海制度、保护资源和环境、建立南极协商会议已经提出领土主权要求的不放弃要求冻结领土 在南极条约有效期间不得提出新的领土主权要求在南极条约有效期间的行为

17、不构成提出新要求的基础四、海洋法案例:1、钓鱼岛及南海纠纷涉及海洋法的核心问题是什么?2、日本的冲之鸟礁问题;3、中国在印度洋申请海底开发区问题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6(1)内海(内陆海、内海峡、内海湾、历史性海湾、港口)港口的性质沿海国之领土;港口国对港口内外国船舶的管辖权民事、刑事(2)领海(属于领土,但受“无害通过制”的限制)问题:台湾海峡是不是中国的领海? 通过外国船舶(不包括飞机)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的条件下,可以不必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而连续不断地通过其领海。通过须是“继续不停”和“迅速前

18、进”: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从内水驶出或进入内水。潜水艇通过时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国旗。无害无害是指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不得采取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活动,如搜集情报、在船上起落或接载飞机、捕鱼、进行研究及测量活动等均为有害通过。沿海国对外国船舶的管辖权民事、刑事沿海国对对外国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贩运毒品、后果及于沿海国、船长或船旗国外交领事代表请求、扰乱沿海国安宁【例题】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

19、的?(2002 年试卷一 58 题,多选)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C“碧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答案】ABD(3)毗连区:依附性(其他性质:专属经济区或公海)沿海国在毗连区中有四项管制权:海关、财政、移民、卫生【例题】 (2011 年卷一第 97 题,不定项)沿海国在毗连区的权利(4)专属经济区:沿海国的主权权利、沿海国权利的三个

20、限制(非沿海国的三项自由) ;问题:1、分析韩国海警抓捕中国渔民时案。2、中国的东海和南海开发问题专属经济区性质(1)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不拥有主权,但享有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2)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的特点:“排他性” ; “资源性” 。范围 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 200 海里;水域、海床及底土沿海国的主权权利(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生物或非生物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 (2)从事海水、风力利用等其他经济性勘探开发的排他性权利;(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4)海洋科研、海洋环保方面的管辖权。其他国家权利 航行、

21、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例题】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答案】B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7(5)大陆架:沿海国的主权权利(自然权利) 、非沿海国的三项自由案例:中国与邻国的大陆架划界;冲之鸟礁与日本大陆架性质 沿海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属于自然权利、无须

22、宣布或占领即享有范围 不足 200 海里的,扩展至 200 海里;超过 200 海里的,不得不超过 350海里或 2500 公尺等深线以外 100 海里沿海国的主权权利(1)勘探、开发、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自然资源的排他权利;(2)钻探的排他性权利;(3)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和设施;其他国家权利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例题】甲国是一个地理上宽大陆架的沿海国,也是发达国家,其地理大陆架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为 380 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有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卷一)A甲国大陆架的范围可以延伸到 380 海里处

23、B甲国的大陆架只能限定在 200 海里以内C甲国的专属经济区不必限定在 200 海里以内D甲国如果在 200 海里外的大陆架底土开采石油,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其缴纳合理费用【答案】D(6)公海:六大自由,船旗国管辖和普遍管辖,管辖权的手段包括临检权和紧追权。问题:谁可以在公海上行使管辖权?1公海范围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2各国在公海的权利或自由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捕鱼、科学研究、建造人工岛屿、结构和设施的自由3公海船舶碰撞管辖权对船上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国籍国或船旗国管辖;吊销人员证书:证书颁发国;对船舶进行刑事调查和扣押:船旗国登 临 权(临检权) 紧 追 权主体 军舰、军用

24、飞机、政府船舶和飞机(经正式授权、标志可明确辨认)同左对象 普通商船或渔船(非政府船舶、非军舰) 同左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8事由 海盗、贩奴、非法广播、船舶无国籍;虽挂外国旗或拒不展示其旗帜,但实与登临军舰属同一国籍外国船违反沿海国相关海域法律遵循规则实施登临须有有合理根据;如错误登临,造成损失,临检国承担国际责任1 始于本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止于他国领海;2 警告无效后再紧追;3 连续不断,在公海和专属经济区可继续紧追【例题】乙国军舰 A 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

25、即逃跑。当 A 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 B 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 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 B 舰埋伏的海域。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09年卷一第 30 题,单选) AB 舰不能继续 A 舰的紧追BA 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 B 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 【答案】A (7)国际海底区域:范围( 国家管辖以外的海床洋底) 、性质(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 、管理机构(国际海底管理局) 、开发制度平行开发制四、空间法和环境法(一)

26、民用航空法案例及问题:1、1983 年前苏联击落韩国客机;2、洛克比空难事件1.国际民用航空的基本制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主要制度领空主权(完全排他) 、航空器国籍制度(国家和民用航空器) 、定期和不定期航班飞行【例题】甲国发生内战,乙国拟派民航包机将其侨民接回,飞机需要飞越丙国领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第 75 题,多选) A乙国飞机因接其侨民,得自行飞越丙国领空B乙国飞机未经甲国许可,不得飞入甲国领空C乙国飞机未经允许飞越丙国领空,丙国有权要求其在指定地点降落D丙国军机有权在警告后将未经许可飞越丙国领空的乙国飞机击落 【答案】BC2.损害赔偿制度(华沙

27、公约及海牙议定书推定过失和不完全过失责任原则)3. 国际民航安全制度(行为、管辖、引渡)公约 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1.危害国际民航安全之行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使用暴力足以危及飞行安全;劫持飞机;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它不能飞行;传送假情报危及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装置或物质;破坏航行设备危及飞行安全2.管辖权 对此种国际罪行各国可以根据本国法行使管辖权3.引渡 可引渡罪行,但各国无强制引渡的义务;或引渡或起诉原则(二)外空法规则外空活动的三大制度案例 1、如果 2011 年 10 月在印度洋孟加拉湾上空坠入大气层的 德国 X 射线观测卫星在穿越大气

28、层时晚 7到 10 分钟, 卫星残骸 很有可能直接坠落在 北京案例 2、2011-9-23 日,美国报废卫星“高层大气研究卫星”坠落地球,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被太空垃圾击中的人,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女子洛蒂威廉姆斯日前首次上电视,接受了专访。外层空间条约:不得据为己有原则、自由利用原则、非军事化原则、对发射承担责任原则1登记制度双重登记制:从事任何外空发射活动都要在本国和联合国秘书处登记。2营救制 (1)援助:对获悉或发现在一国领土内的宇航员,领土国应立即采取一切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9度 可能的措施,营救宇航员

29、并给予必要帮助;(2)通知:各国在获悉或发现宇航员发生意外、遇难或紧急降落时,应立即通知其发射国及联合国秘书长;(3)送还:对于发生意外的空间物体应送还其发射国。3责任制度外空物体彼此间:过错责任;外空物体对地面第三人或空中飞机:绝对责任【例题】甲国与乙国共同进行一项外太空的探测活动,并且签订了条约,下列条约的内容违反国际法的规定的有哪些?( )A条约规定双方共同最先登陆的某行星归甲国与乙国共同所有B在绕地球轨道、天体或外层空间放置、部署核武器或其他种类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C. 条约约定双方负有相互救助对方的宇航员的义务D条约约定如果条约履行给第三国的地面或飞机造成损失的,甲乙两国不承担责任

30、【答案】ABD四、国际环境保护法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案例:2011 年 3 月,欧盟宣布,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届时,全球 4000 多家经营欧洲航线的航空公司均须为碳排放支付“买路钱” 。1 “集团方式” 只要有关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可以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2 “排放权交易” 发达国家排放量超出其额度,可以向其他排放量低于自身额度的发达国家购买排放量。京都议定书三种减排折算方式3 “绿色交易” 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造森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消其部分排放量。2海洋环保:防止海洋倾倒废物伦

31、敦海洋倾废公约黑名单、灰名单、白名单第三部分 国际法上的个人一、国籍3、国籍的冲突及解决(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解决)4、中国的国籍制度中国国籍的取得 出生取得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 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防止气候变化: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集团方式、排放权交易、绿色交易)臭氧层保护:b.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大气环保1、取得出生取得加入取得血统主义:单系和双系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混合主义(多数国家采用,包括我国)申请入籍:申请审查批准入籍因法定事实

32、取得:跨国婚姻、收养、取得住所、领土转移等2、丧失自愿丧失:自愿退籍和选择放弃非自愿丧失 因法定事实丧失婚姻、收养、入籍等被剥夺国籍大众考资网: 咨询电话:010-56233463大众考资,专注司考 服务大众 内部资料禁止外传 10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加入取得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

33、保留外国国籍。恢复取得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自动丧失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 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中国国籍的丧失禁止申请退出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双重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机关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

34、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审批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考查方式:(4/5)取得中国国籍、退出中国国籍【例题】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 年 7 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

35、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2006 年卷一第 32 题单选)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答案】D二、外国人的法律地位1.外国人的范围2.外国人的地位(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差别待遇、互惠原则与普惠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入境: 第三条 外国人/交通工具 入境、出境、过境必须从对外国人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 第六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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