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谈对外国法制史课程的认识 10级法英一班 侯佳敏何为外国法制史?教材前言曰:“外国法制史是法律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基础学科之一,其研究对象包括:历史上各种不同类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规律”而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觉得,外国法制史应当被分为三个部分来理解。第一,外国法制史是“史”。首先,外国法制史研究的是历史上的事。对于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历史,英国法学家梅因说:“历史是发现真理的唯一出处”,乔治奥威尔在小说1984中描绘了当历史被篡改后的可怕情景:过去被抹杀了,抹杀的行为被遗忘了,谎言就变成了真相。尽管历史看起来纷繁复杂,你方唱罢我登场,但其产生、发展和演变,都有着一般的规律。研究历史的过程,就是对这些一般规律的总结过程,知晓了这些规律,才能指导未来。不知道过去,就不知道现在, 不知道现在,更何谈未来。如果历史被漠视或抹杀,那么我们无疑是一个盲人。此外,人类的知识犹如一条大河,自文明肇始以来,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流过了漫长的历史时空,流向现代流向未来。任何一种文明、一种制度都不是无根之草,其之所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