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安市广安区长乐小学创建绿色学校考核奖惩制度开展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是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伦理知识,培养青少年学生热爱环境、热爱自然、热爱祖国、热爱家园、树立环保责任感的重要途径,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它对于提高民族素质、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新世纪的环保目标、造福社会、造福全人类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落实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的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校长领导下的学校环境教育分工负责制。 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谁相关谁负责,相关任务由部门一把手负总责。 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同常工作要点、部门工作总结、部门工作考核必须把环境教育、创建绿色学校作为必要内容。环境教育任务目标未落实的,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优资格,并对目标奖降等处理。 二、各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做到有机结合、渗透内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