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漯河市中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路灯维护管理办法一、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应严格遵循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南省建设厅及本市有关维护指标、工作规范、规程和质量要求,确保新区城市照明设施高标准、高质量的安全运行。二、承担新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单位(以下简称养护单位)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三、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考核指标为:1、亮灯率:功能照明99%2、设施完好率:95%3、运行故障率:0.5%4、报修故障修复及时率:100%5、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运行保障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6、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四、维护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将维护责任落实到基层部门、落实到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开展维护作业。五、维护单位应编制月度维护作业计划并报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应建立维护档案。维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照明设施主要技术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台帐、维修记录、管线敷设情况等相关资料,维护档案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每月以25日为节点上报河南省城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