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树立先进,促进工程质量和技术创新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是我国市政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第三条:“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在城市区域内投资额按工程类别划分为:道路及排水工程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桥梁及轻轨高架工程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给排水构筑物工程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地铁及隧道工程1亿元(含1亿元)以上,且须至少相连接的一站一区间;综合类工程(堤岸、广场、垃圾处置、燃气供热工程等)4000万元(含4000万元)以上。其中,广场土建部分投资额不少于总投资额的60%。 第五条:外资独资建设工程及由外资企业总承包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