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辍 学 情 况 报 告 制 度1、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按照通知要求送子女或其他人被监护人入学,班主任及学生处每学期开学都要了解学生到校情况。2、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办理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加强学籍管理。在师生、家长中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家长的守法意识。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他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辍学的,学校书面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就学。4、班主任每天必须了解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履行请假制度,学生病假、事假必须由家长写请假条或有关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上向学生处报告,三天以上学生处向校长报告。班主任、科任教师严格控制无故旷课现象,如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5、认真填写班级出勤表,做到每天清点人数,由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学生按时到校,按时放学回家,确保人身安全。6、学生处对于无故不上学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