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内 容 概 述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文件 市政公路管理 规费 2010 19 号关于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道桥处、市内六区市政局、新四区建委:近几年来,随着市政道路设施不断提升建设水平,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一些旧有市政道路设施相继淘汰。国家制定了新的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对市政道路设施高效能管理的要求,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标准。根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50条“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的损坏赔偿标准、超重车辆过桥损失补偿费、管线过桥损失补偿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标准,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新核定道路挖掘修复费和道路、桥梁设施损害赔偿费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原(1995)市政局定字250号、市政局规费199854号、市政局规费200067号文件同时废止。二、上述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