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远程监控系统预、报警、消警及信息管理办法二九年十二月重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远程监控系统预警、消警及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重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的预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远程监控系统及时、有序和高效,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主要针对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各相关单位应遵照执行。第三条 施工过程中当判断可能出现预警状态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监控单位在信息分析、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分析,加强监测、巡视,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并配合监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重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预、报警、消警及其信息报送主要实行三层管理机制。即由重庆市轨道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即第一层),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第三方监测(业主委托的监测单位)、现场业主代表,现场执行实施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