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存款准备金是指企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及缴存到中国人民银行指定账户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第三条存款准备金管理原则:(一)足额缴存总行财务会计部按时足额向总行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存入法定人民币及外汇存款准备金。(二)确保支付为维护企业银行信誉,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必须足额留存用于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资金。 (三)效益优先总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后,在保证支付和清算的前提下,应通过已有信息及时预测资金收付活动、灵活调度资金,尽量避免分支机构在当地人民银行清算账户的资金闲置。第四条企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实行总行资金部统一管理,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统计境内各分支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数据,制作报表,以及完成相关账务处理操作。第五条 财务会计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报表,并将境内各分支机构应缴存款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