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以便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第二条 公司内发生各类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的管理适用于本制度。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生产计划部是伤亡事故的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并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处理。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轻微伤害的调查处理。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第三章 伤亡事故管理第六条 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 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