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非常规的可被利用水源的概念非常规的可被利用水源(也称为非传统的可被利用水源)是区别于现有的可被利用水源(传统可被利用水源)而言的,与一般意义上的地表水、地下水的水源不同,特指那些原本不能直接利用,但经过处理后可以再生利用的可被利用水源,包括中水、雨水、微咸水、海水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现有的可被利用水源,在全球各国常规可被利用水源贫乏的背景下,非常规的可被利用水源的利用情况己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可被利用水源开发利用水平的重要数值标准,充分利用非常规的可被利用水源,己经成为解决城市缺水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区域水资配置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传昌等 2007)。若将雨水、中水、海水等非常规的可被利用水源进行开发利用,并纳入城市整体规划设计,不仅有利于提高可被利用水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优化区域可被利用水源的布局;而且有利于建设节水型社会、减少水生态受到破坏、改善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创造出多功能的水体空间和景观(汪霞等 2007,张岳 2013)。近30年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土地利用形式变化很大,海河水体区域(荣楠等 2016)、长江水体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