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回款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遏制公司在建项目及已完工项目的工程款拖欠,解决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调动回收拖欠工程款的积极性,加大公司资金回收力度,确保公司正常的经济运行,维护公司的长久稳定,保证公司和所有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办法。一、奖罚对象:市场部人员及项目管理部人员。二、回款责任:市场部负责所有项目首付款,项目管理部负责进度款及尾款。三、奖惩办法 (1)业务部门1、市场部需严格加强项目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对项目价款的结算、项目资金的回收、有关变更的经济签证等相关条款更是要表述明确、清楚,严防因项目合同的疏漏而造成项目拖欠款的产生。2、项目首付款根据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及时到账的(可延迟一周),奖励500元,未及时到账,超过一周,但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不予奖励,超过一个月的,罚款500元,遇特殊情况,向领导汇报说明原由,根据领导决定,可不予罚款。奖励及罚款比例:部门负责人:60% ,员工40% (2)项目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