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1、 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1、 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2、食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3、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4、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二、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2、热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放进冷鲜柜冷藏。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 60热藏或低于 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