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简介第一篇: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浅谈新增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及化解措施 不良贷款通常是指该笔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在未办理相关展期或转贷手续的前提下,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形成贷款超出约定期限的一种现象。 一、新增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 通过对新增不良贷款检查,发现其形成原因主要归结为客观原因和主管原因两大方面。 客观原因表现在:第一,借款人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因素。贷户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货款未能及时收回或产品大量积压,流动资金被占压,致使借款人经营困难、亏损、甚至停产,造成贷款逾期或无力还款。第二,发展某种产品上存在“一哄而上”现象,即行业风险。如:以黄安镇和唐庙乡为主要区域的木材加工业,因今年行情不景气,相互拖欠货款,外欠货款难以收回,抗风险能力较小,致使借款不能按期归还,形成市场风险。第三,贷款用于购销货物、外地经营、承包工程,贷款后外出务工较多,有的农民以发展种养业为名,借款后外出打工,长时间不回家;有的跑回家乡信用社贷款,到别的乡镇或进城创业,游离于信用社的有效监控之外,给收贷工作带来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