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间客运一班奖惩管理办法 客运车间客运一班奖惩管理办法 此办法为班组内部奖惩条例,经班委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报请车间审议批准,是班组奖惩考核基本依据。 一、考核细则 (一)劳动纪律 1.接班点名 (1)早点名迟到者按30元/人次考核(因事请假者比照办理)。未参加早点名直接到达岗位但未影响岗位对口交接的按50元/人次考核。影响岗位交接的按100元/人/车次考核。接班早点名集合时间为9:30分,地点为客运车间学习室。 (2)接班后迟到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60分钟以内的按100元/人/车次考核。 (3)接班后迟到6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内的按200元/人/车次考核。 (4)接班后迟到120分钟以上的,原则上不得进班,按事假处理。本人要求上班的,经班组长同意后,在考核100元/人/车次的基础上,再按照本岗位2小时后的作业情况考核(标准为50元每趟车。出站口、综控室等岗位按增加50元/30分钟增加考核)。在春运、暑运、小长假、黄金周期间迟到两小时以上,本人要求上班的,经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