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TAHP-2016-ZB-343项目名称:综合经济信息库数据信息库开发运维服务项目名称:综合经济信息库数据信息库开发运维服务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二二 一六年一六年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目 录1、 招标公告 .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投标人须知 .84、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255、采购需求 .286、中标合同 .327、投标文件格式 .388、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 .45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就综合经济
2、信息库数据信息库开发运维服务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项目编号: TAHP-2016-ZB-343 二、项目名称:综合经济信息库数据信息库开发运维服务 三、招标内容1、 本次招标共 1 包。2、 项目预算:人民币 156 万元3、 招标范围包括:综合经济信息库数据信息库开发运维服务项目的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
3、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 项目工期要求: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5、 履约地点:北京市东长安街 2 号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 年 8 月 25 日至 2016 年
4、9 月 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11:30 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4下午 13:30 时16:00 时;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盈坤世纪 G 座 7 层 702 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 9:00 至 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
5、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盈坤世纪G座7层702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到场参加。八、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上发布。采购人名称: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1 号联系人: 李想联系电话:67801136 代理公司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盈坤世纪 G 座 7 层 702 室邮政编码: 1
6、00070项目联系人:石显峰联系电话: 85983195-8060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采购人名称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4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 投标人应答索引表;2、 *投标函;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5、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
7、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7、 *依法缴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任意 1 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自行编写无效);8、 提供开标日起近 五年内,类似项目合同首页、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被解约的合同不得填报);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正本。(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0、 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5投标人应提交
8、的技术文件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服务名称、数量、价格表;3、 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5、 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6 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金额:固定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信汇、电汇、银行汇票、投标担保函。请勿使用转帐支票、现金等方式。收款单位: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成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0200095709200042855 7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否8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9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0 投标文
9、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1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正本 1 份(此外,本项目需要提交 1 份电子文档)12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否13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
10、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14是否允许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与融资担保允许。详见投标人须知 9.3 和 9.4 条。15 其他事项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56万元,超过此预算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评审工作要符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注: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表内容若与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不一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三部分
11、 投标人须知一、 总则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五部分中所述服务的招标投标。2. 定义:2.1 “采购人”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
12、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1) 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
13、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分包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投标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 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时,评审委员会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最终排名顺序)为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 (3) 凡直接投资参股、代建、管理货物采购人的法人,不得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企业可以参加工程的投标。 3.4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如
1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投标人登记表中完整填写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存入招标文件档案。未按规定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通知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短信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
15、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代理公司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代理公司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代理公司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代理公司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代理公司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代理公司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二、 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
16、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第六部分 中标合同;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7.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投标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或修改,并可以要求就货物安装使用环境的现场进行踏勘,该要求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
17、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2 按照责权利相一致原则,若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采购人提出,则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并应当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若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由代理公司提出,则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代理公司负责解释,并应当由代理公司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与此相应,相关质疑处理工作也按照此原则由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进行处理。7.3 代理公司对澄清、修改要求的处理:代理公司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澄清或修改,也不需要进行其它答复的,可以不予答复。若代理公司决定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应当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