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茌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市级验收结果公示 按照省食安办的统一部署,2016 年,茌平县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开展创建工作以来,该县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的目标,积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综合保障,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系统整治,突出正面引领,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宣传发动,推动多元参与,在各领域、各环节广泛开展创建。通过创建,该县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明显增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根据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和先进县(市、区
2、)验收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市食安委组织市农委、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水产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茌平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工作进行了市级验收。现将市级验收报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 2017 年 11 月29 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并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通讯地址:聊城市湖南东路 6 号聊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15 房间,邮编 252000电话:0635-8536119,夜间值班电话(传真):0635-8536109电子邮件:2茌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市级验收报告按照省食安办的要求,市食安委组织市农业、卫计、城市管理、
3、食品药品监管、畜牧、水产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的 11 名工作人员,严格对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县(市、区)验收细则(2017),对茌平县食品安全状况、落实党政同责、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监管执法全覆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共治六个方面的 30 项内容60 个重点。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认为该县符合省级验收的要求,现将市级验收情况汇总如下: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一)该县自 2015 年以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二)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符合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要求。二、党政同责落实(三)党委政府重视1.加强领导情况。该
4、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均成立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领域创建工作。该县始终把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强力推进,并将该项工作列入政府3工作报告及十三五规划中。为扎实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创建,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县长朱正林同志亲任食安委主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本项分值:3.5 分,验收得分:
5、3.5 分。2.落实责任情况。该县制定并印发茌平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各乡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与责任追究办法。县政府分别与 14 个乡镇及各食品安全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乡镇也分别与所辖社区(村)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县食药、农林、畜牧、水产、卫生等部门与各自监管领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3.考核评议情况。严格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实绩的重要内容。2017 年该县将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工
6、作列入乡镇目标考核中,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4.明确职责情况。县政府根据省、市关于明确职责的通知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制定并印发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明确监管机构、监管职责、监管人员、监管事权划分。4本项分值:0.5 分,验收得分:0.5 分。(四)加强队伍建设5.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县、乡(镇)两级设置食品安全监管岗位,县食药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均成立专业执法稽查队伍,乡镇设食药监所、农产品质量监管站,目前,该县食药、农业、水产、畜牧、卫生等部门及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共
7、有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 245 人,该县总人口数 55.92 万人,辖区内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数达 4.4 人/万人,数量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本项分值:3 分,验收得分:3 分。6.乡镇(街道)监管队伍配备情况。该县根据省、市有关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于 2013 年重新整合组建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14 年在所有 14 个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每所核定编制 5 名,共计 70 名。该县通过公务员招录、乡镇干部选调、转业军官安置等途径充实乡镇监管所人员,现已全部配备到位,实际到岗率达 100%。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
8、实施方案,该县 2013 年于各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机构,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本项分值:2.5 分,验收得分:2.5 分。7.基层协管员队伍建设情况。该县在所有 732 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监管员,由各村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负责收集报送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信息和线索,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做好日常监5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并对协管员开展了培训、考核,落实协管员补助资金。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1.7 分。8.公安专职队伍建设情况。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该县成立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配备大队长 1 名,指导员 1 名,副大队长 2 名,主要负责对危害较大、影响恶劣的有毒有害、不符合
9、安全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等重大案件的侦办工作。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9.人员培训情况。该县食药局制定了学习制度,每年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制定计划实施培训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2016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培训47.5小时,自学24小时,共71.5小时,另外组织部分科、所长到冠县和禹城学习各一天、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专业培训等;2017年全体人员集中培训68小时,自学24小时,共92小时,另组织各科(所)长到冠县学习一天、组织相关科室和监管所人员对“三小”条例和登 记办法进 行专题培训、组织 食品安全快检人员对食品快检进行专业培训等。县
10、农业、畜牧、水产等监管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相关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专题学习、自学和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全体监管人员培训达40小时以上。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五)设施装备达标10.装备配备情况。为保证食品监管基本需要,根据“十个一”的标准要求,对食药监管所进行了执法装备的配备,每个所配执法6车辆、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执法工具箱等设备,共投入资金 200 余万元,达到国家食药总局指导标准要求。本项分值:3 分,验收得分:3 分。11.用房保障情况。该县将乡镇工商行政管理所用房划归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标准,满
11、足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用房要求。目前,该县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用房面积均达到 320以上。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2 分。(六)加强经费保障12.经费保障情况。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和任务的完成,该县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该县财政部门 2016 年、2017 年下拨食品抽检专项费用,创建期间共抽检批次 3378 批次,该县人口总数为 55.92 万人,完成 3.02 批次/千人的食品抽检任务(不含快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为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本项分值:4 分,
12、验收得分:4 分。(七)加强能力建设13.实验室建设情况。该县检验检测中心于 2014 年 10 月份正式成立,根据茌编20142 号文件,将茌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食品药品检验所、茌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茌平县纤维检验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整合,组建茌平县检验检测中心。办公楼共 1400用于办公及实验室建设,其中实验室面积 1000,目前有高效液相色谱仪(美国)、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7等大型精密检测设备 108 台,总价值 500 余万元,具备 25 大类食品中 163 种产品、3113 个参数和 90 个食品检测方法的检验资质和能力。检测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19 名,实验室
13、共有检验人员 16 人,食品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同等能力人员共 5 人,比例达 32.25%。另外,在县食药监局设立快检室 1个,在 14 个基层食药监管所分别设立快检室。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2 分。14.信息化建设情况。积极响应国家“十三五” 规划中对于食品监管信息化、创新化要求,该县食药局于 2016 年 11 月份启动“智慧食安”电 子监管平台的建 设,投入资 金 80 万元,于 2017 年 4 月建设完毕并正式投入使用,能够实现监管业户电子档案建立、执法记录、远程视频监控、大数据汇总等功能,积极建设“明厨亮灶” 、“透明食堂、透明工厂” 、“食安笑
14、脸地图” 、“监管指挥中心”等创新性项目,围绕系统功能、业务操作等,对监管人员实行培训,确保监管人员达到操作熟练程度,切实运用系统,使监管真正走向信息化,配备适用于监管的移动执法手机终端,以更好实现与“智慧食安” 电 子监 管平台的 对接。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1.5 分。(八)积极开展创新工作。15.创新工作得到肯定或推广情况。2016 年 11 月,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全省韭菜产品质量监管行业关键技术培训班第二期于该县举行,此次培训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监管员及韭菜种植户的综合素质,为该县深入推进韭菜“双 证制” 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该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韭菜产品“一捆一证” ,“
15、一户一码”。8每捆韭菜都附有一张合格证,消费者通过扫描合格证背面的二维码即可了解生产者身份信息,从而做到韭菜产品可追溯管理。本项分值:2 分,验收得分:0 分。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九)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16.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管理情况。所抽查的农药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亮证经营;实行了农药经营告知制度,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制度和经营台账制度,严格落实聊城市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高毒剧毒农药销售和使用。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生产规程组织生产;加强农药兽药经营者、使用者培训,主要培训农兽药管理、
16、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内容,保证农兽药质量,规范用药;建立生产记录,农药、化肥使用情况及生产操作过程都记录在册,能较好地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备检验检测设备,产品收获后经检测合格后上市。本项分值:7.5 分,验收得分:7 分。(十)加强畜禽屠宰管理。17.畜禽屠宰管理到位情况。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十一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与操作工艺流程图上墙,与屠宰企业签定了聊城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实施屠宰检疫与“瘦肉精” 检测同步提升痕迹化管理,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加强屠宰场猪肉产品检疫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制度,并向社
17、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发现问题从严查9处。最大限度地遏制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本项分值:3.5 分,验收得分:3.2 分。18.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规范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畜禽病害畜禽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畜禽疫病标识追溯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对生猪流通进行跟踪监控,确保上市生猪肉100 %来自定点屠宰 场。与山东汇富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清市汇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特许授权协议,并与其协商建立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解决因病死畜禽引起的食品安全及环境污染问题。本项分值:4 分,验收得
18、分:3.7 分。(十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19.餐厨废弃物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情况。该县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预算,设置专门用于餐厨废弃物处置的资金。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该县制定印发茌平县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并设置茌平县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监管考核办法,实施监督、严格考核,积极完善餐饮废弃物处理体系。该县将建设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为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落实相关工作。本项分值:4 分,验收得分:2 分。(十二)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2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规范情况。10该县无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为确保餐饮单位集中消毒餐饮具购进来自
19、正规厂家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该县食药监局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货记录的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本项分值:5.5 分,验收得分:5.5 分。四、监管执法全覆盖(十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21.规范检查情况。严格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制定和落实各业态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或程序。该县食药监局印发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统一全县餐饮服务单位现场检查表格,包括告知页、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要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检查统一使用固定表格并督促落实标准化现场检查固定表格使用情况。另外,学校食堂检查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堂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统一使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表,严格实施标准化现场检查制度。本项分值:1 分,验收得分:1 分。22.信用档案情况。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2016 年以来,该县食药监局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流通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信用档案包括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和产品安全信息,将信用等级分为:守信(A 级)、基本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