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惠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支撑作用,推动我市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的通知 (惠市委发20186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1、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 ”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党管人才,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着力破除束
2、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类人才形成合力,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 工作人才队伍,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二)目标任务。紧密结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2案的各阶段任务,创新乡村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工作机制,到 2020 年,建立起全市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基地,基本实现乡村实用人才充足、专业人才门类齐全、重点领域人才结构合理,人才能稳定留在乡村,全域人才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到 2022 年,基本实现 50 岁以下从业人员全员技
3、能培训,全市基本建立起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和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支撑体系,并培养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领头雁” ,为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注入源头活水,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二、重点措施(一)加强各类乡村人才培养工作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依托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体系,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实行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乡村专业人才评价标准,重点突出对其
4、在农业技术推广、带头致富、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发展经济、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贡献的评价。到 2018 年底,培育认定 200 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到 2020 年,新型职业农民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农业局、各县区)2、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3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开设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开发“东江菜师傅 ”工程、家庭服务业培训工程等涉农特色培训项目,支持有意愿的农民群众通过专业培训后回乡开办农业特色企业或外出就业创业。支持有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接职业技能培训。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注重职业素养、实用技术等培
5、养,培育适应返乡下乡企业需求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到 2020 年,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 8000人到二三产业就业。(市人社局、各县区)3、培训乡村专业人才。贯彻落实省乡村工匠培训和职称评定办法,结合我市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或传统手工艺等,组织开展乡村工匠项目培训。探索在惠州学院、市技师学院、惠州工程技术学校和市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开设乡村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和课程,针对性培养充实我市专业人才队伍。2018 年,推动惠州学院、惠州工程技术学校等院校开设乡村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2019 年启动招生。各职能管理部门加大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体系,推动乡村旅游人才、农村经营管理者、农村规划设计师
6、、农村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业机械化、农林牧渔业人员、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农村文体协管员、社会工作者、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渔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各县区)44、加大力度培养乡村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支持涉农单位申报博士、博士后工作站,加大涉农专业博士后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乡村人才职称评定机制,启动农村实用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完善评价机制,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分类类别和评定范围,打通农村实用人才与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的障碍。(市人社局、各县区
7、)(二)畅通人才流入乡村机制5、创新人才政策引进“双高人才”。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推动引进乡村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激励扶持。贯彻落实“扬帆计划”,大力支持龙门县引进急需紧缺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旅游管理人才、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金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龙门县)6、加大返乡下乡创业支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扶持返乡创业,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帮助返乡下乡创业者提升创业素质能力。组建由农业技术专家、企业家、返乡创业带头人、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等对返乡下乡创业者分类、分阶段指导。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因地制宜,扶持建设一批返乡创业
8、孵化基地。进一步落实返乡下乡创业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相关创业补贴范围,推广“政府 +银行+保险”或“政府 +银行”等多种融资模式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各县区)57、支持大学毕业生服务乡村。实施大学毕业生服务乡村“上岗退费”政策。参照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对扎根农村就业创业或服务农村时间达 3 年的大学以上的毕业生,经核准可退补大学学杂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招募规模,探索“ 带编招募 ”模式,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 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充分发挥“ 三支一扶 ”人员作用,促进其在实践
9、中成长成才。要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有相应能力和意愿的“ 三支一扶 ”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带动基层群众兴业致富。县级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 人员的乡镇从“ 三支一扶”人员中择优选拔 1-2 人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校长助理、专家助理等重要岗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各县区)8、推进科技人才下乡。落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农村科技特派员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资金
10、、信息入股等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试行“农业服务官” 制度,按照“ 一村一官 ”或“一镇一官”的原则,由市、县(区)、镇(街)班子成员和市、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农业服务官,为镇、村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62018 年,各县(区)选取 2 个镇、村试行“农业服务官” 制度。2020 年,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体制增速。(市农技推广中心、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各县区)9、通过结对帮扶带动各类团队下乡。完善市帮扶镇、县帮扶村的结对帮扶机制,实施教育、卫生、科技、文化、法律、养老、金融、规划建设等团队下乡行动。将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
11、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作为职称评定、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在“ 人才千村千企行 ”的基础上,建立实施 “人才服务团”工作制度,深入摸查基层人才缺口,组织选拔一批中青年博士和专业技术人才到乡镇(街道)挂职服务一年,逐步建立长效化的人才服务基层机制。(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金融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10、促进乡贤返乡。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专业人才等新乡贤,在镇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参与乡村治理、引资引智、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鼓励有条件的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后返乡定居服
12、务乡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广泛设立乡贤榜,开展最美乡贤评选活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市人社局、市文明局、市文广新局)11、探索人才交流新机制。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7学区一体化管理、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支教等途径和方式,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乡村名医工程,采取“四个一批” 即按照人才政策引进一批、定向培养一批、计划派遣一批、轮训培养一批,解决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采取县管校聘、县聘县管镇(村)用的方式,向乡村基层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输送人才。(市编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三)加强人才激励保障工作12、制定
13、乡村工作人员职业上升通道保障政策。优先选拔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县镇党委书记进入市县领导班子。贯彻实施“首席乡村人才岗位计划” ,在龙门县所属乡镇的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教育等重要行业企业设置首席人才岗位,择优选拔首席人才,由省财政给予岗位津贴。进一步提高行政村干部补贴标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龙门县)13、加大乡镇招录力度。进一步加大乡镇招录力度和政策倾斜力度,提高面向服务基层人员定向招录比例,让更多“ 知乡情、懂乡谊” 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基层 “三农”岗位上。市县各级招录相关专业事业编制人员,按照招录人员 10%比例定向招录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县(区)事业单位按30%比例统筹安排当年以考
14、察方式直接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到村委会工作两年。将乡镇空缺编制的 60%用于公开招录公务员,招录职位的 80%设科员以上职务,招录指标的 50%8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 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人员。2018 年为龙门县预留 35 个公务员招录指标,用于粤东西北地区县级“三农” 工作部门职位以及教育、住建、交通、卫生等部门的涉农职位和乡镇机关的职位进行专项招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14、提升乡村人才公共服务水平。依托各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打造高水平的乡村人才服务体系。推进“惠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服务号在乡镇的推广
15、应用,在全市社区、村委会建立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络,通过分布在各社区、村委会的 LED 显示屏,有针对性的精准投放招聘信息,实现供求信息两头入库、自动匹配、实时对接。组织用工企业就地就近招聘,依托人社所、村委会建立长期招聘代理服务点,每月组织一场乡村专场招聘会,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农村劳动力供需见面会。(市人社局、各县区)三、组织保障(一)坚持党对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市人社局牵头推进实施,并做好跟踪、协调、总结工作,市编办、团市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经信局、市林业局、市海
16、渔局、市文明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工作职能主动作为。压实县9镇的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是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一线指挥部” ,要对乡村人才振兴的各项任务进行拆解细化,落实县(区)、镇(街道)、村三级工作分工,推动落实到位。(二)加强宣传,广泛联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坚持干说并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政策部署,各地各单位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各类人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创业创新事迹,进一步弘扬农业劳模精神,营造尊重人才、深化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联合团群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
17、会、企业、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凝聚社会各界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乡村人才更好服务。(三)强化动态跟踪和督查考核。定期召开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调研座谈,及时掌握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实行动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充实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方案。乡村人才振兴属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重要的一部分,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督查考核体系,对工作滞后的约谈党政一把手,严重掉队的给与通报批评。定期公布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成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或地区予以通报表扬。10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责任分工表序号任务事项 五年工作计划 2018 年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建立“三位一体、三级贯通
18、”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依托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体系,突出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实行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着力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人才保障。到 2018 年底,培育认定 200 名以上新型职业农民。到 2020 年,新型职业农民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职业化程度明显提高。1、实现新型农民培育工作全覆盖。2、举办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农业局、各县(区)2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乡村专业人才评价标准,重点突出对其在农业技术推广、带头致富、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发展经济、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贡献的评价。1、生产经营人才主要评价市场绩效及社会效益,农业科技成果承接效果、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与生产过程环保程度。2、专业技能人才主要评价对特色农业生产技能掌握情况,攻克重难点农业生产问题的能力。3、专业服务人才主要评价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服务水平及规模,在动植物重大疾病防控及农产品营销方面的能力。4、技能带动人才主要评价农业科技技能掌握水平与传播环保生产市农业局、各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