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优秀班主任培养工程实施细则为全面落实优秀班主任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 (一)申报条件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现任班主任,具有相应学历,任班主任三年(含三年)以上。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县级(含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县级(含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县级(含县级)以上相关比赛荣誉称号;在县级(含县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特别优秀的年轻班主任条件可适当放宽。4.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愿望,能确保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培训与学习。5.近三年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被处理的;违法违纪被处理的;所带班级出现安全事故被处理的。 (二)确定办法 根据学校教学班数,按1:1.5的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学校(见附件3)。 1.个人申报。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班主任老师填报XX县百名优秀班主任人选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供不超过5 分钟的个人自述视频。 2学校初选。学校成立评审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