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病人的隐私权是指病人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患者的私人信息必须被看作是机密性的,医疗机构以及医护人员有依法承担为病人病情、隐私进行保密的法定义务。为加强医疗活动中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特制订本制度:1.医务人员要尊重、体贴和同情患者,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人的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医疗诊治活动。一切诊疗措施须从关心患者的利益出发。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泄露患者个人资料以牟利,违者视情节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医院根据诊疗需要,尽可能设置设施完备的诊室、病房、检查区、查询系统等,为保护患隐私权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3.门诊医师、分诊人员应坚持“一医一患”,杜绝无关人员逗留在诊室内,注意在问诊、体检过程中的隐私保护。检验报告、影像报告、病理报告分发人员要注意核对领取人身份(身份证件或发票、门诊病历),尤其是肿瘤、传染性疾病等患者。4.住院病历资料是患者隐私的记载内容之一,医院建立病案室,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