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光伏扶贫电站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运维管理,促进项目及时投产使用,长期稳定运行,尽早发挥光伏扶贫电站效益,依据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印发X省光伏扶贫工程验收指南的通知(X发改新能源X1401号)、市发改委、市扶贫局关于启动光伏扶贫验收及进一步落实收益分配的通知(X发改函X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验收方案。一、验收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X区范围内属于国家建设规模管理的光伏扶贫项目。二、验收要求(1)光伏扶贫工程验收工作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规范高效。(2)X区经发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成立验收工作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验收工作。(3)光伏扶贫电站系统安装完成,满足无故障连续运行168小时,可以开展验收检查。三、验收时间验收检查由相关施工单位申请,一个月之内完成验收。四、验收流程1.施工单位在光伏扶贫电站系统完成无故障连续运行168小时后,向区经发局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相关验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