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社会服务机构的使命和 目标社会服务机构的哲学观和使命 社会服务机构的哲学观十分抽象,但却代表机构 的愿望和所达致的最终理想。社会服务机构的哲 学信念就是藉着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去促进全社会 的福利。如提高大众等一般福利,提高社会健康 ,加速社区发展,回应社会需求,促进社区参与 ,消减贫穷。 机构的使命是在这些哲学观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是机构成立的最重要的理由。 机构的使命通常是恒久不变和较为全面的。总目标(goal) 、目标(objectives) 和问 题陈述(problem statement) 的关系 减少社区犯罪率、消除老人被虐待和被疏 忽照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儿童均衡发 展,都是总目标的例子。也就是说总目标 是机构成员追求的理想,并没有明确的定 义以及难以测量是否达到。 目标是指要完成某些相关的、可达致的、 可测量的、和有时间限制的目的。 目标为了组织的交代提供了清楚地、必须 完成的指标。 目标是与社区问题相关的。一个问题陈述 表达出某种不理想的情况,而目标则叙述 一种可能达致的理想情况。 但问题陈述可能反映出某种不理想状况, 而目标是关乎实际可行和达致的完成。故 目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