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门卫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对门卫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2. 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门卫员工,本单位办公区域和全体员工,以及来宾。3. 综合管理规定门卫人员由公司安全环境办公司负责的管理和日常考核工作。考核内容按以下规定执行。3.1 日常安排3.1.1 门卫值班出勤时间早班时间段为:早班时间段为8:30-17:30,晚班时间段为17:30-8:30。3.1.2 大门开放时间:在上班前和下班前半个小时内将自动门打开,车辆从自动门通过。正常上下班时间后将自动门完全关闭,如果车辆和人员进出按照以下具体规定执行。3.1.3 人员实行24小时交接班制度,交接班须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告知交接事项。3.1.4 每隔两小时对公司指定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及上报工作。进行巡查时应做好分工,保证门卫室内有人值守。3.2 形态与仪态3.2.1 门卫在岗员工按统一着装,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