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安碑林康杰医院消防安全制度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医院财产和职工、病员生命的安全,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随时接受上经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消防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对医院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并由院长确定一名院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具体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病房护士长是本科室、病房防火责任人,对所在科室、病房防火工作负责。各岗位的职工对本岗位的防火工作负责。3.医院各级、各岗位必须认真履行法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全体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防火安全制度。4.任何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5.医院应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医疗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做好以下防火工作:(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全院职工中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