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公司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 第二条 雇用及解雇 第三条 本公司雇用职员须经考试或测验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 第四条 本公司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用,其期间以 40 第五条 1. 2. 3. 4.年未满 15 5. 6. 7. 第六条 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亲至本公司人事室办理报到手1. 2. 3. 4. 5.最近 2 寸半身正面 6.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1.
2、 2. 3. 第八条 本公司为前条情形解雇职员时,均于事前预告之,其预告之期间依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 10 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 20 3.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 30 第九条 职员接到前条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前条规定预告,而即时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者发给预告期间第十条 服务守则 第十一条 本公司职员,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指挥,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职员应亲切诱导,谆第十二条 本公司职员对内应认真工作,
3、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 高品质,第十三条 本公司职员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第十四条 职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 15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职员不得携带违禁品, (易燃、易爆等物品 )及与公务无关的用品第十七条 私有物携出公司外,应向人事室领取放行证后,方可携出 第十八条 职员除差假外,均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记时,不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1. (1) (2) (3) 2. (1)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 (2) (3) 3. (1) (2) (3) (4) 工资及工作 第二
4、十二条 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及津贴,采日给、月给及论件计酬三种制度,第二十三条 本公 司职员,每日工作时间定为八小时,如因工作性质须延长工作时间,得经工会或劳工同意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延长至十小时,所延长二小第二十四条 除前条的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于取得工会同意后并详叙理由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后,仍得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 46 第二十五条 工资及津贴以八小时为一工作日,依规定延长工作时间 (简称加班 ),延长二小时以内,每小时照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再延长两小时以内时,每小时以平日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二计给。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
5、条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需要,调派职员工作时,在不减少原有收入,及不变更其他原有劳动条件并对交通住宿,已有妥善安排时,职员不得拒绝,如 休息与休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职员每周 (七日 )休假一日,为公休日,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经征得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应另行补假休息。其他例假应加倍第二十九条 下列政府规定应放之纪念 (节 ) 1. 2.妇女节 (限女性职员休假 ) 3. 4. 5. 6. 第三十条 前条休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如因工作需要,征得工会同意后,第三十一条 职员因故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得于一日内委托同事、家属、
6、亲第三十二条 职员的请假,区分为公假、公伤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分娩假等七种,给假规定如 1.公假:凡合于下列规定者凭有效证件给予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发。 (1)应征召入营服役,期间在一个月以上者,保留底缺年资,股役期间在一(2) 2.公伤假,职员因执行职务受伤,凭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不能上班者,核给公伤假,工资及津贴除依照劳工保险条例由保险机构给付外并由公司补足其3.事假:凡因事必须亲自办理确无法上班者,得申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及津贴,职 员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14 天,逾期以4.病假:职员患病,经劳保医院、特约医院证明确不能工作者,得申请病假,全年
7、合计以 30 天为限,住院者以一年为限,而合计不得超过一年,并得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未痊愈予以停薪留职 (或可酌给特准病假 ),病假全年未逾 30 日部分,工资折半发给,逾 30 5. 6.丧假:承重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时,给假八天,或子女丧亡时给假六天,工资及津贴照给,或 子女丧亡时给假五天,工资及津贴照给,为人养子女者,7.分娩假:女性职员分娩前后,得申请分娩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者给假四星期,其入公司工作六个月以上者,假期内工资及津贴照给,不足六本条第 1.5.6 款的各假得按路程远近、交通状况酌情核给路程假,其工资及3.4 第三十三条 职员请假应填写请假卡依照下列规
8、定方得离开岗位 ,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邮信、电报或其他方1. 2. 3. 第三十四条 事、病假累计,自每年 1 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 日止,中途到 特别休假 第三十五条 凡在本公司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的职员,依下列休假天数给予1.工作 1 年以上,未满 3 年者,每年给假 7 2.工作 3 年以上,未满 5 年者,每年给假 10 3.工作 5 年以上,未满 10 年者,每年给假 14 4.工作 10 年以上者,每年加给一天,但总数不得超过 30 第三十六条 职员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工作期间后由劳资双方排定休假第三十七条 特别休假给予时效,可层
9、续累计,但不得意图规避事假而改请第三十八条 职员如合于特别休假条件而不愿休假者,本公司均依规定加假第三十九条 奖惩 第四十条 本公司职员的奖 1. 2. 3. 4. 5. 第四十一条 1. 2.拾物不昧 (价值 200 元以上 ) 3. 4. 5. 第四十二条 1. 2. 3. 4.检举违 5. 第四十三条 1. 2. 3. 4. 第四十四条 1. 2. 3. 4. 5.卓有其他特 第四十五条 1. 2. 3. 4. 5. 第四十六条 1. 2. 3. 第四十七条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2.因疏忽致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 3. 4. 5.未经许可,不等
10、接替,先行下班者 (因而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加班论 ) 第四十八条 1. 2. 3. 4. 5. 6. 7. 8. 第四十九条 1. 2. 3. 4. 5. 6. 7. 8. 9.在公司内打人或互殴者。 10. 11. 12. 13. 14. 15. 16.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1. 2.记功一次或嘉 3. 第五十二条 考绩 第五十三条 职员考绩,每年一次,定期办理,考绩期间限自 1 月 1 日至 12月 31 第五十四条 1.勤务状态占 20% 2.工作考核占 80% 第五十五条 1.优等: 90 分以上至 100 2.甲等: 80 分以上未满 90 3.乙等: 70 分以上未满 80 4.
11、丙等: 60 分以上未满 70 5.不满 60 第五十六条 1.实际工作 (含试用期 ) 2. 福利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职工福利金组织职工福利委员会,经办各项职 其他 第五十九条 凡本公司职员年满 55 岁且在公司工作满 15 年以上,经申请核准退休, 得依规定申请退休金,年满 60 岁者得命令退休,其有关退休事项,依第六十条 职员退休应函报有关部门核准,退休金的给予,自核准之日起一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照有关劳工安全卫生法令,办理本公司工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甄选、 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
12、、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第二条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之工作,得雇用定期第三条 关于试用、练习生、新进职员及临时人员之管理,比照本规则之规 甄选 第四条 本公司职员之甄选,以学识、品德、能力、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及甄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 应征人员之甄选以笔试、口试及性向测验各项 中选择测验之,必要 报到 第六条 应征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人事单位通知录用人员报到,除任用通知单外,并寄扶养亲属申请表、保证书,录用人应照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一 )缴验学、经历及兵役证件, 2 (二 ) (三 ) (四 )经医院或卫生院 (所 ) (五 ) 保证 第七条 本公司 职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外,均须办理保证手续,第八条 (一 ) (二 ) 第九条 凡为本公司职员或与被保的职员有配偶或直系亲属之关系者,不得第十条 被保证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抛弃先诉抗(一 )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