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海安县开发区实验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为切实做好开发区实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 、 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 城东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讨论) ,本着“依据政策,以校为本,适度倾斜”的方针,我校制定如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落实中小学管理规范、实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
2、育人、服务育人能力,推进学校教育的科学发展,努力将学校办成“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同行认可、学生向往”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校。二、实施原则1.确定总量。公布县教育局、县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考核发放。学校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法并组织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应合理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励性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向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倾斜;向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倾斜。三、实施办法学校根据县局指导意见、教办实施方案,结合自身
3、实际设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标准,分学期考核、按年度发放。包含下列项目:1师德师风奖。对思想道德品质端正、遵纪守法、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教职工发放师德师风奖。师德师风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15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以县局及以上有关职能部门确认的处理结果为准):(1)参与有偿家教被查实;(2)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被查实;(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公共利益;2(4)教科研工作中剽窃他人成果被查实;(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2履行职责奖。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工
4、作,日常考核合格,且教育教学质量高或服务质量好的教职工发放履行职责奖。履行职责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10左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不履行工作职责;(2)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4)不服从学校合理分工视为不履行职责;(5)其他如因教育失当、方式粗暴造成学生出走等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3教学常规奖。对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病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的教职工发放出满勤奖。出勤率以上下班签到、参加教师会签到、学校抽查为依据,无故迟到、早退按照一定比例分别予以酌减。凡旷课一次扣发 50 元,旷职一次扣发 1
5、00 元。对于监考迟到、不认真负责每次扣发 5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1)不履行请假制度,有旷职现象,全学期累计超过 3 次;(2)经常迟到、早退,全学期累计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超过 20 次;(3)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重症病人除外);(4)其他应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4.工作量津贴。对承担相应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工作量津贴。工作量计算因所在学段工作时长不同、学生年龄差异分小学部和中学部分别核定。工作量津贴总量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40左右。对服从学校安排的教职工视同满工作量。工作量考核办法课程备课系数课时系数周课时数上课系数周上课时数书面作业批改系数周上课时数补偿性工作量周工作总量
6、语文 1.2 1.8 1数学 1.2 1.8 1英语 1.2 1.8 1物理 1.2 1.8 0.75化学 1.2 1.8 0.753说明:(1)九年级语、数、英、物、化、政、史书面作业批改系数上浮 0.15,六、七、八年级语、数、英、八年级物、地、生书面作业批改上浮 0.1。(2)教师常规管理值班:早读、午自习、辅导课、晚自习、学生导护分别以1 点/10 分钟计入工作量(全学期以 20 周计算) 。(3)常规轮值人员:全天 15 点/周计入工作量。(4)体育教师每周每人加 15 点,用于课间操和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缺岗1 次扣 1 点) 。(5)男教师 55 岁、女教师 50 岁以上,每增加
7、一岁,每周增加 4 点计算工作量。(6)理化生兼职实验员每周 4 点计入工作量,兼职装备、网络管理员、摄像、音响每周 4 点计入工作量。(7) 中层副职以全校平均工作量的 30%计入工作量,中层干部正职以 50%计入工作量,副校长以 70%计入工作量。 (3 与 7 不重复计算,可各人自行确定何种计算方式)(8)其他兼职和工作安排,如未计入工作量,则由教导处与教师议定,酌情计算折算成每周工作量。兑现办法:个人工作量津贴=(全校工作量津贴总额全校考核总点数)个人工作量实际周数考核点。5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标准为 200 元人(初中部 350 元/人,其中 200 元打卡,150 元考
8、核;小学部 300 元/人,其中 200 元打卡,100元考核;具体以今年县局考核文件为准) ,全年按 lO 个月计发。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过程考核,对班主任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帮助,限期整改,并减发班主任津贴,减发部分从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对仍不能履行班主品德 1.2 1.8 0.45历史 1.2 1.8 0.45地理 1.2 1.8 0.45生物 1.2 1.8 0.45体育 1.2 1.8 0.05美术 1.2 1.8 0.20音乐 1.2 1.8 0.05综合实践 1.2 1.8 0.1地方课程 1.2 1.8 0.14任职责的应及时调整。班主任津贴按月打入该班主任账户。班
9、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5左右。对参加班级管理和德育管理的教职工适当予以奖励(班主任不再享受) 。6工作质量奖。对在工作中作出贡献、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工作质量奖。工作质量奖可从工作态度、执行常规、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安全责任、服务质量、个人业务获奖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等方面考虑,要将安全责任、学业水平测试、年度质量检测、执行常规、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奖励依据。其中工作业绩:学期末考试,年级均分增值第一奖 200 元,第二奖 100 元,突出贡献的酌情另奖(如县镇均分排名前 1/3 等)由考核组讨论决定。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个人业务获奖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国家级、省级、市级、县
10、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分别奖每人每项 200 元、150 元、100 元、50 元,不区分一、二、三等奖,且按最高奖项只享受一次,工作质量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10左右。7优秀团队奖。对在学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集体成员发放优秀团队奖,如教育教学质量优等、先进教研组等,以县级及以上评审确认的结果为准。优秀团队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2左右。8教育教学研究与优质资源研发奖。对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优质资源研发(含家长学校建设)任务、承担学生行为习惯养成培训任务、完成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与校以上经典题研制、易错题研发、现场教学观摩等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以及其
11、他形式校本研修的教职工发放教育教学研究与优质资源研发奖。对教研活动和研发活动的主创人员、辅助人员要适当体现一定比例的发放额度。教育教学研究与优质资源研发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5左右。9管理人员津贴。对学校副职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等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同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教职工,考核后发放管理人员津贴。标准校级干部每年 1600 元;科室主任每年 1200 元;科室副主任每年 800 元 ;团总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报账员每年 800 元;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 400 元;备课组长每年 200 元。兼职大致同一性质的管理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不同兼职管理人员的其他兼职适当体现一定津贴
12、。管理人员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3左右(若不足按管理人员津贴比例下浮,若结余则平均分配全体教职工享受) 。10其他津贴、补贴、奖励。根据本单位实际,设置其他项目津贴、补贴、奖励,如学生宿舍管理补贴、早中晚自习补贴等。其他项目津贴、补贴、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 5左右。5四、相关说明(一)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组织机构1.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王生军 副 组长:张洪建 陈碧华 成 员:校委会成员 工会代表 纪检2.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小组组 长:王生军 副 组长:张洪建 陈碧华成 员:校委会成员 中层管理干部 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绩效工资管理考
13、核工作,工作小组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中教师有关争议,负责学校各种加班、超工作量津贴、补贴的标准审核、数量统计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提交全体教职工讨论通过,报县教育、人事、财政部门、教委备案后组织实施。(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含不定等次、未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考核结果审核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 3 个月或 6 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3)退居二线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本人工作实际考核发放
14、,管理人员津贴按在职同等人员的一半予以发放。(4)当年退休、调动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5)长期病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家庭困难的重症病人可适当照顾。对弄虚作假的请病假人员一经查实,奖励性绩效工资一票否决。(6)经县教育、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外借人员,考核合格后按同类人员的平均标准发放;未经县教育、人事、财政部门批准擅自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7)学校其他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安等方面,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校安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落实参照同类人员的实际贯彻实施。(8)在教学常规检查中,发现在岗不在心,不在办公状态,上网玩游戏等现象,在履行岗位职责奖中予以酌减。 海安县开发区实验学校2018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