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 理 制 度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维护公司财产的完整,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有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以及按照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例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家具、办公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账原则凡确定为固定资产的物品,一律按现行的财务会计要求建立卡片、登记账薄,并按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凡确定为低值易耗品的物品在登记账薄后持低值易耗品入库单到财务管理中心报销。财务管理中心按“五五摊销”计算办法将费用列支。二、 管理部门的划分及其职责第四条 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均采取四级管理:(一)财务管理中心1、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总账及明细账;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总账及明细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