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反强迫劳动管理制度1、公司制定并维持反强迫劳动管理制度,确保在招聘录用、劳动管理、行动自由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公司尊重工人自由权利,包括受聘自由、辞职自由、加班及行动自由等。 3、公司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的行为,如扣押身份证件、收取押金或抵押财物、扣押工人工资、强迫搜身、限制工人出入工厂和强迫加班等。 4、公司不使用也不支持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包括契约劳动、抵债劳动、奴役劳动、以惩罚或恐吓手段的、被强迫的、或者非自愿的劳动。5、各级人员,包括保安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强迫搜身、强迫加班、限制员工行动自由或恐吓打骂员工。保安人员只负责维持公司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车辆的出入以及防止偷窃、打斗事件的发生;保护公司和员工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公司不使用保安人员对员工执行纪律处罚。 6、公司绝对不使用囚工(监狱劳工)。7、公司建立申诉渠道(员工代表、意见箱等),让员工有机会反映其在工作上的意见或建议。 8、若发现有使用任何强迫劳动或强迫劳工,应及时通知管理者代表或行政部;要求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