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垃圾清运合同合同编号:ZJQJ-LANYUAN-JXZL-(甲方): 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 为搞好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象山兰园项目项目部及生活区内的环境卫生,解决垃圾的清运问题,以保障项目部及生活区的整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甲方特委托乙方对指定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一、 委托管理事项1、 项目名称:象山兰园项目项目部及生活区内垃圾清运。2、 项目地址:象山丹山路以北,东谷路以西,甲方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二、 合同规定工作事项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象山兰园项目项目部及生活区范围内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三、 甲方责任1、 提供摆放垃圾桶、垃圾坑(垃圾中转站),垃圾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2、 合同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