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法律服务中心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法律服务中心,是由法律教研室和系团总支联合组建,经系党政批准设立的常设性法律宣传服务团体。 服务中心接受院、系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 服务中心的宗旨是:通过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活跃校园文化,增强广大同学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援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由主任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中心下设三个部门:法律咨询部、普法宣传部、外联部。 法律咨询部为学院师生解答法律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普法宣传部通过座谈或演讲的形式开展各种普法活动,使人们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另外负责海报、媒体宣传等对外宣传工作;全面配合中心业务工作,努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提高校内外对中心的认知度,同时为中心树立良好形象。外联部具体负责本中心对外交流事务,包括组织经验交流,开展中心与司法实务部门、企业、律师事务所、校内外的学生社团联谊活动等;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