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学校或幼儿园】乙方:【学生(幼儿)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在学校,学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学校的学生。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和每一户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对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依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