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生会工作规章制度第一部分总则天津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生会是教育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各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提倡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进程。 (二)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与其他院系的友好关系,定期进行经验交流。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部分 细则一、岗位责任第一条 建立主席团责任制。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学生会整体由主席负责。第二条 各部实行部长责任制。学生会各部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对部门的工作要求:(一) 学生会各部应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