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前言SL 36-2006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第4.5条明确规定:“焊接前应根据焊接方法、母材的焊接性、结构特点、使用要求、设计要求设备能力、施工环境拟定焊接工艺方案,并按GB/T 19866-2005/ ISO 15607:2003焊接工艺规程及评定的一般原则新国标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由于GB/T 19866-2005等焊接工艺评定新国标是2006年颁布的(与 IS0国际标准相同)且是由几个标准组成,采用时要进行选择。目前有些单位反映,采用新国标时有一定困难。因此,有必要对工艺评定新国标加以介绍,以利于正确采用。过去没有统一的焊接工艺评定国家标准,只是各部门有各自不完全相同的焊接工艺评定标准,或产品规范中也有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的具体规定,这使企业在从事相同的焊接工作时,有时要进行重复的工作(从焊接技术方面分析,这种重复是没有必要的)。预计今后除少数产品有特殊要求外,多数情况会逐渐地统一于国家标准。新国标与国际标准接轨,与ISO标准是等同的,所以在涉外的焊接工作中与国外工程将有共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