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滁州学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施工告知书公司:项目工程: 为加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实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现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或协议)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二、加强对隐蔽工程管理。1、隐蔽工程在隐蔽施工前,应提前(6 个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工程监理和监审处到现场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2、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三、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签证。1、技术确认。由施工方提出变更签证申请,后勤基建处、财务处、监审处和工程监理等部门,根
2、据现场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可行的经济的变更方案,报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2、造价分析。施工单位、后勤基建处和监审处应根据变更方案,协调有关单位,估算完成变更项目所需的费用。3、学校确认。书面确认程序:工程变更单项预算在 1 万元以内的,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审批;工程变更单项预算在 1 万元及以上至 5 万元以下,由分管基建校领导审批;工程变更单项预算在 5 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四、工程竣工验收1、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所有工程必须按照程序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先全面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后勤处进行初验,初验合格
3、后;由后勤基建处会同使用(管理)单位、资产设备处、财务处、监审处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3、验收前,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及签证等应办理完毕。竣工验收时,对竣工图纸及资料一并验收。五、工程竣工结算1、送审前,施工现场必须清理完毕,所报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手续齐全,审计过程中除对现有资料的补充、澄清、证明资料外,原则上不再补充其它新的资料;2、所报工程结算已扣除甲供材料款、约定的下浮金额;3、积极配合审计,收到初审结果后,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逾期不反馈意见视为同意校方初审结果;4、所报工程结算价款属实,没有高估冒算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结算审减额 10%以上(不含 10%)的部分,由施工方承担审计费用。六、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利用向学校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增加工程收益。项目开工时间:施工方项目经理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施工方、监理方、后勤基建处、监审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