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 年滨州市统计法制和教育工作要点2012 年,全市统计法制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大工程”建设,以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为契机,全力推进依法统计,加强统计执法,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和统计教育宣传活动,为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智力保障。一、坚持依法统计,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化工作水平(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市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努力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进统计工作
2、中法律的有效实施。(二)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充实统计法制骨干力量,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将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统计法制工作落到实处。(三)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各县区要根据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统计法制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统计执法要改进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统计普法要重点围绕业务工作,用统计普法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统计普法。要根据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建立健全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度。(四)依法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进
3、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行政处罚和涉外调查管理,将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统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统计行政许可、审批案卷的规范管理。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执法综合效能(一)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各县区、各有关专业要将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范围的企业数据上报工作作为执法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代填代报、违法干预企业独立上报等行为。市统计局将继续量化执法目标,定期通报统计执法检查和
4、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等法制工作的考核力度。(二)积极规范和创新统计执法方式。各级统计机构要规范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要针对不同的执法内容,努力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三)扎实组织开展统计巡查“回头看” 。我市要高度重视国家、省组织的统计巡查“回头看”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要广泛深入搞好统计巡查“回头看”宣传发动,对照上级文件要求认真搞好自查,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对辖区内乡镇、部门单位推
5、进“四大工程”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各项统计数据质量、全省统计工作及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贯彻落实等方方面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强有力措施,立即整改,积极做好迎接省、市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一)切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要按照2011-2015 年滨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全年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措施,做到及时部署、层层指导、加强监督。同时,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投入,确保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扎实推进统计 “六五” 普法各项工作。(二)积极搞好日常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我市将重点抓好党政领导、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宣传进党校。同时,要围绕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突出抓好对“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要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调查的全过程,使统计调查过程成为普法过程,努力为推进“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制保障。(三)认真组织重要时点的统计普法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 “12.4” 、 “12.8”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律颁布日等重要时点,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
7、识。积极配合参与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的全省统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活动。四、配合做好统计立法,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一)积极配合国家、省做好统计法实施条例 、 民间统计调查管理办法 、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规章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二)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认真研究一套表联网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等新课题,积极探索宣传教育、督促帮助、检查指导的统计执法新方式,坚持统计执法反馈、整改、处理、提高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作用。全面做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依法明确统计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被调查单位依法统计意识
8、。(三)做好统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对制定的统计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法制部门及上级政府统计部门报送备案,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杜绝超出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印发,保障统计法律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五、强化统计法制监督,夯实统计法制基础(一)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督办。市统计局着力加强对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等工作的督导,直接督办上级查询的重大统计事项,强化对县区统计法制工作综合考评,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加强对县区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为了进一步提高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水平,
9、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反馈意见,市统计局有计划地到县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资料和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各县区统计局要加强案卷和文书管理,认真执行立案、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二)健全统计法制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各县区统计局要以实施“四大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努力创造条件,加强统计法制机构的建设和统计执法人员的配备,并保证相应的普法、执法和培训经费。市统计局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抓好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配备,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继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员的资格培训、
10、考试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严格管理,切实做好部门调查及涉外调查管理工作(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省统计局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部门、民间、涉外调查机构资格和项目审查、申报、审批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调查规范有序进行。(二)加强对部门、民间、涉外调查活动的监管力度。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七、夯实基础,为政府统计改革创新提供保障(一)进一步推动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 (滨政办字201128 号)精神,进一步推动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结合统计巡查“回头看”工作的开
11、展,对照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 ,强化对县区、乡镇的监督检查指导验收,发现和树立好的典型,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扎实做好全省“示范单位”统计站验收推荐及评比各项准备工作。(二)强化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滨州市政府办公室201128 号文件精神,对照部门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督导,通过建立部门统计名录库,对部门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部门进行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核算改革的需要。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推广市工商部门的经验,加强对农机局、海洋与渔业局两系统的指导帮助,完成两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创建任务。使全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
12、化建设取得新成绩。(三)结合企业星级管理工作的启动,协助做好企业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八、重视人才,认真做好统计教育、职称等各项工作(一)深入落实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制度,切实做好从业培训及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滨州职业学院的联系配合,在去年合作的基础上,今年扩大合作培训面,在全市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活动,全面提高考试人员应试能力,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滨州职业学院作为统计教育培训基地的教育培训模式和经验。继续严格统一组织实施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切实提高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公信力。对符合免试条件人员严把审核关,及时予以办理证书。 认真做好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及证书办理发放工作。(二)认真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好对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三上”企业及全部房地产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考试,争取全市所有持证人员全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实效。坚持做好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把从业资格认定考试与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有效的结合起来。(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继续做好统计专业各层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好教材征订发行,努力提高考试合格率。密切与人保部门的联系配合,继续做好高级统计师评审材料审核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