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特殊岗位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3基本内容1、 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公司的特种作业包括:(一)电工作业;(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焊工作业);(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四)机动车辆驾驶;(五)登高架设作业;(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七) 下水管道养护工。2、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