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由建筑企事业及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加入组成,实行会员制,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根据章程的规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第三条 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以下简称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五条 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列席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向理事会推荐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候选人名单,经理事会研究决定,正式产生一届会员大会的各候选人名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工作的具体事务:1、制发会员参会代表证。2、向理事会提交候选人名单供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