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加强应对突发性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公司第一责任人担任,副指挥长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机务、站务、后勤等副经理担任,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一致、保障有力、信息即时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分公司经理副指挥长:分公司安全、生产、机务、站务、后勤等副经理成员:各科室、站场的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应急电话:0739-第二条 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指挥部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2.自动递补原则:各工作小组组长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3.自动停休原则:指挥部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